关于基层减负的工作建议
机构改革已经平稳运行了一段时间,但在前期工作中积累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制约和困扰着我们基层干部,有时让我们感到无奈,有时又感到无助。这些难题不仅涉及体制机制方面,还牵涉到系统内外的协作,严重影响和阻碍了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希望上级机关通过此次调研,能够尽快帮助我们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现将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 一、稽查机构体制问题
#### (一)目前状况
上级稽查局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各项制度多达21项。我们在前期征求意见时已经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但省稽查局在制度出台时仍未采纳,导致许多规定过于理想化,难以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严重掣肘稽查工作的质效。此外,由于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中没有设立跨区稽查局的审理科,实际工作与机构设置严重脱节,造成了“肠梗阻”,大量已查结的案件无法及时审理。这一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向上级反映,但至今未收到明确的书面答复。
#### (二)主要问题
1. XX《税务稽查案件四环节闭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XX:
案件延期需要经过案源管理集体审议会议的决定,但由于案件查处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例如,走逃失联企业的查处工作占总工作量的85%左右,且各环节都需要进行邮寄和公告送达程序,使得一个案件从头到尾走完流程需要约4个月时间)。此外,在日常下达案源过程中,由于上级部署的工作量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本局无法科学地分批次分配任务,当前稽查力量所能承受的饱和工作量大约为每组每年25-30户左右。不同类型案件所需时间差异较大,如果所有延期案件都要通过案源集体审议会审批,将会导致审议会成员疲于应对,形成为了落实制度而落实制度的无效行为。
2. XX审理科室未设置的问题XX:
由于没有设立审理科室,导致不得不临时抽调业务科室人员从事紧急的审理工作,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本职工作,还无法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严重影响了稽查工作的整体推进。此外,省稽查局出台的《税务稽查案件四环节闭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制度,虽然初衷是为了规范工作流程,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因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而难以落实。
### 二、系统内外协作问题
#### (一)目前状况
在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共享不畅,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特别是在跨部门合作中,经常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而在系统外部,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合作也不够紧密,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影响了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 (二)主要问题
1. XX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XX:
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信息传递不及时,导致许多问题无法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例如,在案件移送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经常出现重复调查的情况,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此外,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常常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
2. XX外部合作机制不完善XX:
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合作不够紧密,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需要地方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的情况,但由于缺乏固定的联络机制,导致协调难度大,影响了案件的查处进度。例如,在处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时,由于与地方公安部门的配合不够紧密,导致证据收集不及时,影响了案件的最终定性和处理。
### 三、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问题
#### (一)目前状况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对稽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目前的培训体系尚不完善,培训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此外,由于工作压力大、任务重,许多稽查人员缺乏时间和精力参加系统的培训,导致业务水平提升缓慢。
#### (二)主要问题
1. XX培训体系不完善XX:
目前的培训体系以集中培训为主,培训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许多稽查人员反映,现有的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求脱节,难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此外,培训频次较低,难以满足快速变化的工作需求。
2. XX人员能力提升缓慢XX:
由于工作压力大、任务重,许多稽查人员缺乏时间和精力参加系统的培训,导致业务水平提升缓慢。特别是在面对新型税收违法行为时,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往往束手无策,影响了稽查工作的效果。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许多稽查人员的积极性不高,进一步影响了工作质效。
综上所述,机构改革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是多方面的,需要上级机关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希望上级机关能够通过此次调研,深入了解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为我们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我们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努力克服困难,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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