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要把握好“先立后破”方法论
全面深化改革要把握好“先立后破”方法论
改革开放事业的成功推进离不开科学方法论的指导,“先立后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原则。从历史维度看,我们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历了从“先破后立”到“先立后破”的方法论转变。“先立后破”的方法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继承与实践深化,实现了方法论层面的创新突破。新征程上以“先立后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应坚持“立”字当头,以系统思维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坚持以“破”疏堵,把握好“时度效”。202x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强调:“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推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探索出了推进改革事业发展的科学方法和有效路径。其中,在行动纲领层面,“先立后破”成为了党在各领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原则,这一方法论内蕴鲜明的历史纵深与深刻的理论机理,是党在方法论层面的重大理论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应深刻领悟“先立后破”的方法论意涵,在实践中以“先立后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从“先破后立”到“先立后破”的方法论转变,不仅是策略上的调整,更是对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深刻思考。
“先立后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论,其核心在于通过建立和完善新的制度体系,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一方法论的提出,基于对改革开放初期“先破后立”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打破旧体制的束缚,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大胆的措施,如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启动等。这些举措在短时间内激发了社会活力,促进了经济发展。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如法律制度不健全、市场规则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因此,从“先破后立”向“先立后破”的转变,不仅是一种策略上的调整,更体现了对改革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对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考量。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先立后破”方法论的应用,需要我们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我们在改革中坚持“立”字当头,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改革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也要注重“破”的作用,及时清除阻碍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的方法论,把握好改革的“时度效”,确保改革既积极稳妥又有序推进。
具体而言,以“先立后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起支撑改革的制度框架。这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政策制度的优化、市场机制的健全等方面。通过制度建设,可以为改革提供明确的指引和支持,减少改革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其次,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避免单兵突进和碎片化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个领域,需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改革的整体效应,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再次,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改革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就要求我们在改革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不回避矛盾,不畏艰难险阻,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改革。最后,要注重改革的成果评估和反馈机制的建立,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偏差,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在实践中,以“先立后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还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改革经验。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但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因此,我们必须保持开放的心态,学习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改革理念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不断创新改革思路和方法,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
总之,“先立后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论,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和有效的路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先立后破”的方法论精髓,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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