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着力培养党员的宗旨观念、提高综合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引导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争优工作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二、目标任务
(一)增强党性意识。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牢记自身党员身份,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去。
(二)提高综合素质。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
(三)牢记党的宗旨。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员干群关系。
三、适用原则与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全体在职党员。通过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机制,旨在通过量化考核,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员的现实表现,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分制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过程透明、结果可信,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在这一过程中得到真正的锻炼和提升。
四、积分制管理的具体内容
(一)积分构成
党员积分由基础分、奖励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为80分,主要考察党员的基本素质和日常表现;奖励分最高为20分,用于表彰党员在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扣分则根据党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扣除,最低分为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基础分(80分)
政治表现(20分):考察党员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组织生活(20分):考察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否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是否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是否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工作表现(20分):考察党员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是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是否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是否能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道德品行(20分):考察党员的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是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是否在社会生活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是否能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2. 奖励分(20分)
优秀表现(10分):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党员给予加分,如获得上级表彰、被评为先进个人、在重大活动中表现优异等。
创新创效(10分):鼓励党员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突破,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参与技术创新项目、在节能减排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党员给予加分。
3. 扣分项
违规违纪(20分):对违反党纪国法、违背职业道德、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扣分,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20分。
工作失误(10分):对因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导致的工作失误进行扣分,视影响程度分别扣1-10分。
不良影响(10分):对在社会生活中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扣分,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10分。
(二)积分评定
党员积分每季度评定一次,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流程如下:
个人自评:党员对照评分标准,对自己当季度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估,填写《党员积分自评表》。
2. 党小组评议:党小组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党员的自评情况进行讨论,提出初步评议意见。
3. 支部审定:党支部根据个人自评和党小组评议意见,结合党员的实际情况,综合评定党员积分,并填写《党员积分评定表》。
4. 公示反馈:将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党支部提出复核申请。
(三)积分应用
激励机制:对于年度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优先考虑晋升职务、职称评定等。同时,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 约束机制:对于年度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提醒,帮助其查找不足、整改问题。连续两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直至劝退或除名。
3. 教育培训:针对积分较低的党员,制定个性化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辅导、实践锻炼等方式,帮助其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其尽快转化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党支部书记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制度建设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积分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确保积分制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建立健全党员积分档案管理制度,对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记录和归档,为后续的分析研判提供依据。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抽查、随机检查等方式,确保积分评定的公平公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维护积分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会议、培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施积分制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参与到积分制管理中来,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与展望
通过实施党员积分制管理,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进一步激发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党员积分制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能力过硬的党员队伍,为推动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我们也期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将党员积分制管理推向新的高度,为新时代党的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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