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工作方案

  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根本落脚点。为更好地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市文旅局《202x年全市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文旅发〔202x〕XX号)文件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强化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规范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为保证,对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体检”,持续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强化年”活动,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会议、例检、隐患查治、安全投入、教育培训、风险防控等制度,督促帮助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坚持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全员化、规章制度建设法制化、事故风险防控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系统化等,有效提高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体目标要求: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教育培训全面覆盖;杜绝发生重大游客伤亡事故;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活动内容及分工

  活动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一是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四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树立一批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其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x年X月—X月)

  制定方案: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市文旅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详细的“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

  2. 组织动员:召开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强化年”活动任务,动员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3. 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强化年”活动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x年X月—X月)

  全面自查: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2. 问题整改: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企事业单位要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逐步推进落实。

  3. 自评报告:自查结束后,各企事业单位要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详细记录自查过程、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报送至县文化和旅游局备案。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x年X月—X月)

  联合检查:县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集中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2. 现场指导: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要深入一线,实地查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事业单位改进工作。

  3. 整改落实: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督促企事业单位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x年X月—X月)

  总结评估: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强化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梳理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 表彰奖励: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激励更多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3. 建章立制:结合“强化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强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强化年”活动所需经费足额到位。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也要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购置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强化年”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强化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力争使“强化年”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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