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调查研究,城建环保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到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走访座谈,对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的相关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向区政府十余个职能部门、八个街镇和部分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专家和居民等征求意见建议,并逐步修改完善。现将调研成果报告如下:

  一、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基本情况

  截止到202x年2月31日,我区共有住宅小区781个(含零星小区),总建筑面积7018.16万平方米;在管物业企业173家,小区经理480人,物业从业人员17023人,其中一线工作人员15759人;居委会283个,业委会366个;已交付大型居住社区市属保障房79个,住宅建筑面积约640万平方米。近年来,我区全力推进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各住宅小区运行更加安全、环境更加宜居、服务更加便捷、治理更加高效。

  (一)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工作规范体系。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创新和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区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明确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同时,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区房管局牵头建立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此外,区房管局还指导各街镇建立健全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考核评价机制,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街镇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压实了属地管理责任。

  (二)强化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区房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有效促进了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区房管局还积极引导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物业服务队伍。

  (三)优化环境,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近年来,我区持续加大对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力度,重点开展了违法建筑拆除、老旧小区改造、绿化美化提升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深入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拆除了一批严重影响小区环境和安全的违法建筑,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二是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针对不同小区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改造方案,重点解决了供水供电、排水排污、道路修缮等问题,切实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三是大力实施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结合城市绿化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地增加了小区内的绿地面积,种植了大量乔木、灌木和花卉,打造了一批生态宜居的绿色小区。四是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建立健全了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提高了垃圾处理效率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营造了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

  (四)创新模式,探索智慧社区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智慧社区建设已成为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此,我区积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的新模式,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了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了对住宅小区各类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智能化管理。一是建设了智慧安防系统,通过安装智能门禁、视频监控等设备,提升了小区的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开发了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现了车位预约、自动缴费等功能,缓解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三是推出了智慧物业APP,居民可以通过手机随时查看小区公告、报修报事、缴纳物业费等,极大地便利了居民的生活。四是建立了智慧养老服务系统,为老年人提供了健康监测、紧急救援等服务,增强了老年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通过智慧社区建设,不仅提高了住宅小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也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体验。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我区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态度冷漠、响应迟缓、解决问题不力等问题,导致居民满意度不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一些物业服务企业规模较小,管理能力较弱,难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另一方面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缺乏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未能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二)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目前,我区已有366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部分业主委员会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组织松散、决策不民主、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未能有效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部分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支持不足;二是业主委员会成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难以胜任复杂的管理工作。

  (三)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部分住宅小区由于建成时间较长,公共设施老化严重,如电梯故障频发、消防设施缺失、健身器材损坏等,给居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虽然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整改,但由于资金投入有限、维修周期较长等原因,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这反映出在小区公共设施维护方面还存在责任不清、协调不力等问题。

  (四)居民文明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乱扔垃圾、随意占用公共空间、违规装修等不文明行为,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环境和秩序。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与个别居民的个人素质有关,也与小区管理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等因素密切相关。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加强行业监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二是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引导居民选择优质服务的企业。三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一是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增强其权威性和代表性。二是加大对业主委员会的支持力度,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三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指导,帮助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提高其履职能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小区公共设施。一是将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增加财政预算投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区公共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一是广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新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对文明行为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三是组织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促进邻里和谐相处。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改革,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把每一个住宅小区都建设成为安全有序、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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