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开展“层级廉政月月谈”活动意见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及日常教育,建立队伍管理差别化机制,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机关开展“层级廉政月月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上率下、及时全面原则,注重日常,抓早抓小,严管厚爱,夯实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XX铁军。通过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谈话方式

  按照干部监督管理权限,由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每月对党员干部开展谈话;对党员干部存在的情节显著轻微问题,符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谈话的方式予以警示提醒或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

  X局党委书记廉政谈话。谈话主要对象为X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下一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谈话人原则上为市局党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配合,根据具体情况,X局党委书记也可以委托组长进行谈话。谈话内容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讨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方面,旨在通过深入交流,达到提高认识、增进理解、促进工作的目的。

  2. X组长廉政谈话。谈话主要对象为所属单位主要领导;谈话人原则上为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配合,根据具体情况,纪检监察组组长可以委托副组长进行谈话,也可以邀请X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共同谈话。此类谈话重在了解被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进展、廉洁自律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苗头,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3. 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廉政谈话。谈话主要对象为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支部书记;谈话人原则上为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X局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配合,根据具体情况,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也可以委托纪检委员或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基层层面的廉政谈话更侧重于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帮助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提高他们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谈话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重点了解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学习掌握情况,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情况,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定力。

  2.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是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 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情况。重点审查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4. 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重点评估党员干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的表现,特别是在重大项目推进、重要任务落实等方面的表现,鼓励和支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好干部,鞭策和帮助那些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改进工作作风。

  5. 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察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个人品行,关注其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四、谈话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层级廉政月月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 坚持实事求是。谈话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回避矛盾,也不夸大问题,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谈话对象心服口服,真正达到教育人、挽救人、保护人的目的。

  3. 注重方法艺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谈话技巧和方法,如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补充、思想疏导与心理干预相配合等,努力提高谈话的质量和效果。

  4. 强化结果运用。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谈话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树立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层级廉政月月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 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谈话记录、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等制度,确保每一场谈话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形成闭环管理。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谈话方式方法,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强化考核评价。将“层级廉政月月谈”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相信“层级廉政月月谈”活动必将在全市机关中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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