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政协委员关于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201x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54亿。据预测,2025年将突破3亿,2033年会突破4亿,2070年之前,我国将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未来失能人口长期护理负担的积极准备。202x年5月6日,国家医保局网站正式发布了《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有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目标、基本政策、以及管理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从原16个试点扩充至30个城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长期护理保险的试行,让越来越多的老龄家庭享受到实惠和便利,但在政策、体系、配套、服务、筹资渠道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不断完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没有专门法律法规保障。现行法律法规不能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提供法律依据,因此有必要制定单独的长期照护法规,明确我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模式、筹资机制、各方权利义务等。这不仅是制度建设的需要,也是保障参保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支撑,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难以通过统一的标准来解决,导致政策执行效果参差不齐,影响了制度的整体效能。此外,长期照护保险涉及多个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如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缺乏明确的法律框架,容易造成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不利于制度的长远发展。

  2. 尚未形成统一制度标准。《社会保险法》中没有明确将长护险列为社会保险,未形成顶层设计统一制度。消费者购买长护险出现两极分化、缺乏长期风险规划意识、产品价格高、内在保障需求低、后续服务难等问题未解决。各个城市的实施政策都不同,未形成统一的制度标准,各种量表的使用、服务的提供、服务的范围都缺乏技术指标。在引入社会力量进行长护管理服务的情况下,重度失能标准评价的精算能力和精准水准却跟不上要求。这种差异不仅增加了制度运行的成本,也降低了公众对制度的信任度。例如,某些城市的服务标准较高,而另一些城市则相对较低,导致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存在较大差异。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不同地区之间难以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服务对接,影响了制度的整体效率。

  3. 护工照护水平差距较大。可提供护理服务网点少、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护理人员缺口大等问题日渐突显,护理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问题最为突出。当前,我国护理服务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专业护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且培训体系不健全,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在农村和偏远地区,护理服务资源更加匮乏,老年人的护理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此外,护理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社会地位较低,工资待遇普遍不高,影响了行业的发展和人才的吸引。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制约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

  4. 保险筹资能力仍然较弱。目前,从现有保险基金中划拨且个人不缴费,很难保持长护险健康持续发展。对筹资标准的制定,还不够优化,需要严格精算后的单一标准。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机制是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然而,当前的筹资方式主要依赖于现有的医疗保险基金,个人不需额外缴费,这在短期内可以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方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护理需求。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失能老年人的数量将不断增加,护理成本也将随之上升,现有的筹资机制显然无法承担如此庞大的支出。因此,必须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如引入商业保险、社会捐赠等,以增强制度的财务稳定性。同时,应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能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对策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缺乏专门法律法规保障的问题,建议加快立法进程,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条例》,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法律地位、运行机制、监管措施等。通过法律的形式,为制度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例如,民政部门负责服务提供和质量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服务和技术支持,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制度的发展。

  2. 建立统一的制度标准。为了克服各地实施政策不同的问题,建议由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标准,包括服务标准、评价标准、技术指标等。通过标准化管理,提高制度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因政策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现象。同时,应加强对地方政策的指导和支持,鼓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探索,但必须在国家统一标准的框架下进行,确保制度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此外,还应加大对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参保意愿,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提升护理服务水平。针对护理服务网点少、设施滞后、人员短缺等问题,建议加大投入,完善护理服务网络,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应建立健全护理人员培训体系,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培训基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培养更多的专业护理人才。此外,还应提高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护理事业,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例如,可以通过评选“最美护工”等活动,表彰优秀护理人员,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

  4. 创新筹资机制。为了解决保险筹资能力较弱的问题,建议探索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一方面,可以适当调整个人缴费比例,引导参保人合理分担部分费用,增强个人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可以引入商业保险和社会捐赠,拓宽资金来源。例如,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商业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更多选择;同时,可以通过公益广告、慈善活动等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筹集。此外,还应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例如,可以通过第三方审计、定期公示等方式,增强资金管理的透明度,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结语

  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建立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制度标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创新筹资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这不仅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也有助于缓解家庭和社会的养老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未来,我们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努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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