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是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会议精神,对自检和市纪委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刚才xxx局长对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大家要对号入座,对存在问题做到“彻底改、改彻底、改到位”。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和国家从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重大政治任务,连续四次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从严整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今年4月中旬央视就曾曝光过一起牡丹江市爱民区三道关镇丰收村“大棚房”问题出现反弹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反响。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以“零容忍”态度迅速查处,丰收村“大棚房”非农设施及“看护房”全部拆除,并对19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追责。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如果出现类似问题,惩治的力度必然会更大、尺度会更严、惩罚会更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必然对建设用地有一定需求,但不能混淆设施农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政策。设施农用地要按照实际用途进行认定,对实际用途符合要求,但没有履行备案手续的,应督促备案,规范管理;而非农建设用地必须依法报批,未批先建的要按照违法用地严肃查处。“回头看”要以案释法,优化政策服务,要严肃纠正打着设施农业旗号,非法占地建设的行为,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乱象。

  二是整治力度要再强化。前期我们已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对全县大棚房问题进行过一次全面排查,虽然不存在“三类”问题,但在市纪检组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比如xxx镇检查中发现部分“大棚房”存在超标准建设看护房的情况,有的甚至违规改建为居住用途,严重违反了国家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规定。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首先,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其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对所有“大棚房”进行全面复查,特别是对超标准建设的看护房,必须限期整改,恢复其应有的农业功能。再次,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最后,对于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要确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长效机制要再完善。解决“大棚房”问题,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我们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首先,要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大棚房”问题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国家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法律法规。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其次,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事前审查。对于新建的设施农业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加强对已建项目的后续监管,确保其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防止出现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再次,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于违法占用耕地、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最后,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大棚房”问题的预防和治理工作。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大棚房”问题不再发生,切实维护好我县的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同志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圆满成功。同时,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奋勇向前,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的新农村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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