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重在“做优”
创先争优活动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创先争优的效果体现在“优”上,创先争优的过程体现在“做优”上。要优化效率。要树立效率是机关工作生命力,是事业发展驱动力的观念,用不懈的努力创造机遇,以拼搏的精神创造成功,以强烈的时效观念和雷厉风行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在有效的工作日做出最佳的工作效果。要积极面对工作,遇事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不找理由搪塞,日常工作抓紧办,重要工作重点办,紧急工作立即办,临时工作应时办,特殊交办的事特别办,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创新思维,创新方法,以保证工作质量为前提,努力减少工作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精力成本,加快节奏,加快进度,实现各岗位、各环节的有效对接,促进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要优化效能。要把效能建设与提高自身能力结合起来,用效能衡量工作的结果和尺度。一要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及时发现全局性、本质性和潜在性的问题,不怕报忧,勇于正视问题。切忌把问题遮掩起来或对问题视而不见或有意美化问题。二要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要站在大局的高度、讲政治的立场来分析和研究问题。平时多注意观察,多积累经验,多了解各方面的知识,多留心看到和听到的事情,遇事从多个角度思考,多找问题的根源。三要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敢于面对诸多问题,将复杂化为简单,将被动化为主动,将矛盾化为机遇。全方位、立体化地考虑问题,统筹协调,精心谋划,增强思想上的多样化和灵活性,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要优化效绩。各项工作要立足于反应敏捷、行动迅速、优质高效,不能以处理问题有难度就简单应付。要坚持有始有终,把部署、措施和要求逐一落到实处,把眼睛盯在最终效果上,把工作绩效放在“终端”去考察。要坚决克服把部署当落实,把说到当做到,把抓过当解决的现象,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还要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其作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这一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确保学习成效真正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其次,要加强作风建设,弘扬优良传统,树立良好形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镜,查找和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树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如“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增强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再次,要注重典型引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通过表彰奖励、宣传报道等方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跟踪培养,帮助他们不断成长进步,使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带动更多的党员干部向先进看齐,共同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此外,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创先争优不是一时之功,而是长期的任务。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机制,确保活动扎实推进、持续深入。要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要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最后,要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总之,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通过不断优化效率、效能、效绩,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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