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创建“**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工作,是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精神指示,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打响有机产品区域品牌,实现绿色有机农产品健康发展,最终实现生态和经济共赢的重要抓手和手段。为加快我县有机农业发展步伐,补齐农业短板,推动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乡/镇)创建活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创建“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动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依托县域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优势、丰富优质的特色产品优势,推进有机农业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全力打造有机绿色食品供应基地,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生态高效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x年成功申报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到202x年,完成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和验收。

  (二)具体目标

  目标一:获批开展“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

  目标二:力争建成有机农业生产基地1.8万亩以上。

  目标三:有机产品认证品种达到6种以上;有机产品认证企业达到10家以上;有机产品加工企业达4家以上。

  目标四:重点打造4家具有代表性的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有机农业生产示范基地,推广有机农业做法。

  目标五:培育一批具有潜力发展有机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和一批有机农业生产人才,为我县有机农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支持有机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用地保障、金融支持等,形成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有机农业科研投入,支持有机农业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升有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有机农业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强化标准建设,提升产品质量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有机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强对有机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有机农业标准培训,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标准化生产意识和水平。建立有机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增强消费者信心,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品牌建设,扩大市场影响力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我县有机农业的优势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对有机农业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参加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展示和推销我县优质有机农产品,扩大市场影响力。支持和引导企业注册商标,申请地理标志保护,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有机农业品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注重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撑

  将有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县人才发展规划,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对现有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我县合作,建立有机农业实训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同时,积极引进一批高层次、高技能的有机农业专业人才,为我县有机农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科研创新、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落地我县。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机农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引进先进的有机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我县有机农业的科技含量。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有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和应用。

  (三)严格考核评价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有机农业发展情况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考核指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县将全面提升有机农业的发展水平,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一定能够顺利完成“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开创有机农业发展的新局面,让人民群众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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