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关于构建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探索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评价体系”要求的探索实践,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县域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构建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纵深推进县域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建设,把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与信息化运用相结合、研判结果与成果运用相结合,通过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政治生态的整体把握、科学研判、抓早抓小,着力探索基层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和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设置预警评价指标体系,运用预警评价软件系统,实现指标体系科技化、有形化、可透视、易操作,进一步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实现全县政治生态向善向好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内容

  (一)动态监测预警体系

  指标体系。

  (1)乡镇指标体系。聚焦忠诚坚定、管党治党、勤政为民,对各乡镇政治生态进行动态监测。根据三级指标内容,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巡察办、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设立监测点,监测点单位负责对相应指标内容开展动态监测。

  (2)县级部门指标体系。聚焦党的建设、以人民为中心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对县级部门政治生态进行动态监测。根据县级部门的不同职能,设置相应的监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执行情况、服务群众效能等。通过定期收集数据、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动态监测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 监测方法。

  动态监测预警体系采用定期监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定期监测由各监测点单位按照既定指标和周期进行,每季度至少一次;不定期抽查则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由县委、县政府指定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预警机制。

  建立预警等级制度,根据监测结果将政治生态状况分为绿、黄、红三个等级。绿色表示政治生态良好,黄色表示存在轻微问题,红色表示存在问题严重。对于黄色和红色预警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措施,督促其迅速改正,防止问题扩大化。同时,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跟踪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年度综合评价体系

  评价原则。

  年度综合评价体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旨在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评价过程中,既要关注定量指标,也要重视定性分析;既要听取内部评价,也要吸纳外部意见;既要注重评价结果,也要强化成果运用。

  2. 评价内容。

  年度综合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治忠诚度。考察各单位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方面的表现。

  (2)党建工作成效。评估各单位在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3)廉洁自律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

  (4)履职尽责水平。评价各单位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表现。

  (5)社会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各单位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3. 评价方法。

  年度综合评价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各单位首先进行自我评价,填写自评表并提交相关材料;随后,由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各单位进行全面评价。评价过程中,注重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4. 结果运用。

  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价结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将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与年终奖金、评先评优挂钩,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巡察办、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域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推进落实。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监测评价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指导,分享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

  (三)完善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发应用预警评价软件系统,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构建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的重要意义和具体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构建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方向正确、措施得力。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注重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监测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三)严格督导检查。

  县委、县政府将加强对“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注重成果转化。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监测评价结果的转化运用,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通过监测评价,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总之,构建县域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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