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分子落马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当前,党中央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击贪污腐败,一个个高官纷纷落马,一批幕后黑手被揪到前台,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为之振奋,也令人警醒。走上贪污受贿违法犯罪这条道路,是一条不归路,他们原本可以大有作为,但是却坠入贪欲色欲的深渊,落得锒铛入狱的可悲下场,让人唏嘘不已。从这些鲜活的事例中,我看到了很多东西,也想到了很多东西,获得了一些启示。启示一:为官要知足。每个人都有欲望,而且欲望的力量是无穷大的。我们并不否定欲望,但是由于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在种种欲望的诱惑和驱使下,人们极有可能迷失自我,从而采取种种手段去靠近欲望、实现欲望,一旦失去“度”,欲望便会成为一个无形的且具有无上法力的魔鬼。贪污腐败分子正是不懂知足之心,想拥有无上的权力来统治、役使别人,想拥有无数的金钱来享乐、放纵自己,最后,不断膨胀的欲望,永不满足的梦魇将其击败,成为阶下囚,成为人民的敌人。可悲!可叹!人性之弱点!
启示二:为官要修身。“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人之初,性本善,官之初,它也是善的,也是想干一番大事业的。之所以不善,主要源自后天物欲的污染,内心善根的丧失,贪欲蚀人良知,良知灭则身灭之日不久。这些贪官沉迷于获利而脱离道德的约束,享受于情人、二奶、情妇的左拥右抱,贪得无厌,不知道什么是满足,不知道自己是公仆,让原本平静的生活变得千疮百孔,让心灵沾染得肮脏不堪。
启示三:为官要慎独。所谓慎独,即小心翼翼地固守本性,无怨无悔地遵循道德,矢志不移地追求理想。其实说到底就是慎心,在各种利诱面前靠强大的精神防线来抵挡形形色色的诱惑。有个俗话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做了枉法的丑事,迟早要受到法纪的严肃惩处!可以看到,这些贪污腐败分子最终都难逃法网,他们的下场警示着每一位公职人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能在私底下做违背原则的事情。
启示四:为官要勤政。勤政为民是每一个公职人员的基本职责。只有勤勉工作,才能不负人民的信任与期望。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如“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这些都是为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勤政不仅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更体现在关键时刻能否挺身而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服务人民。
启示五:为官要清廉。清正廉洁是为官之本,是立身之基。清廉不仅是对个人品行的要求,更是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的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同时,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启示六:为官要有担当。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品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实际工作中,要敢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启示七:为官要守纪。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确保党和国家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作为公职人员,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加大纪律建设力度,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全体党员划定了行为底线。我们要认真学习了这些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启示八:为官要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一名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无论职位高低,都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决不能搞特权、谋私利。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要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总之,为官之道在于知足、修身、慎独、勤政、清廉、担当、守纪、为民。这八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构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作为新时代的公职人员,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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