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彻底查清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现结合当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有关政策及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清理排查,摸清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发生,有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乱象。
二、工作任务
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房屋的规划、审批、建设等情况。根据不同房屋类型,采取相应技术路线,明确调查内容,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台账。
(一)摸排范围。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区201x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时间。主要摸排201x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手续的房屋。
2. 耕地。占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
3. 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各地已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上级精神的要求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不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的,进一步区分是未经批准占用还是非法买卖,占用耕地还是其他地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对于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但存在超面积占用耕地的情况,也要详细记录,以便后续处理。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主要包括机关团体、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宗教活动场所等。此类房屋的摸排,重点在于查明其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是否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对于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需要进一步调查其占用耕地的具体情况,包括占用时间、面积、用途等,形成详细的档案资料,为后续的分类处置提供依据。
三是产业类。主要包括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经营性用途的房屋。这类房屋的摸排,不仅要关注其用地合法性,还要考察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对耕地资源的破坏程度。对于非法占用耕地进行产业建设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对于合法合规的产业项目,也要加强监管,确保其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耕地资源。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必要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成立由区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摸排阶段(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村组,逐户逐宗开展摸排工作。对每一宗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包括房屋位置、面积、用途、建设时间、用地手续等信息。同时,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摸排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对于摸排出的问题,要及时建档立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处置阶段(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根据摸排结果,对不同类型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对于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但存在超面积占用耕地的情况,可以通过补办用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于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要责令限期拆除,恢复耕地原貌;对于非法买卖耕地建房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x年x月x日至201x年x月x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通过总结提升,不断提高我区农村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局要将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增强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彻底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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