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厅党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对全市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刚才,xx同志全面总结通报了前期工作推进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xx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大家要结合本辖区本警种实际,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扎实推进。总体来看,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盼,按照市局党委安排部署的“十件实事”,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统筹、打造亮点特色,真心真意、用心用情帮助群众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上级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在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活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思想发动还不充分,仍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二是整体推动还不平衡,县区与县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被上级部署和督导推着走。三是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存在责任空转、工作虚化、推进力度层层递减等问题。四是特色亮点还不突显,一些好做法、好经验总结提炼不到位,信息上报不及时,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得不好。这些短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活动质效。大家务必要对号入座、对症下药,精准发力、善作善成。下面,就全市公安机关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思想认识再深化,做到心中有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与做‘两张皮’。”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历史,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厚植为民情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我们要始终牢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要加强理论武装,提升能力素质。要通过学习党史,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实践锻炼,勇于担当作为,善于破解难题,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忠诚卫士。

  第二,措施落实再加力,确保取得实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是口号,而是要见行动、见成效。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一中心任务,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犯罪,坚决铲除社会毒瘤,守护一方平安。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服务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研究对策,制定具体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实践活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市局党委将加强对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分局、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实践活动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典型引领再加强,营造浓厚氛围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公安机关上下一心、共同努力。我们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一是要选树先进典型,树立标杆榜样。要深入挖掘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广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和成功经验,激励广大民警辅警见贤思齐、奋发有为。要通过表彰奖励、职务晋升等方式,加大对先进典型的激励力度,让实干者得实惠、有奔头,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二是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进展成效,讲好公安故事,传播公安声音,展示公安形象。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要深化总结提炼,推动成果转化。要及时总结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性成果,固化为长效机制。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根源、对症下药,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持续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同志们,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实际举措。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法治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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