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扶贫脱贫政策授课讲稿

  扶贫脱贫攻坚战中如何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的重要民生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住建局把脱贫攻坚工作中承担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做到了既能按上级要求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又能切实推动扶贫脱贫攻坚工作。

  一、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规定落实

  实施主体。各乡镇为危房改造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危改项目的具体实施。为了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形成合力。同时,各乡镇要加强与县住建局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2. 补助对象。在精准扶贫脱贫机制下,共有四类重点对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省以上危改补助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这四类人员,对他们符合条件的危房应改尽改,全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为了确保补助对象的精准识别,各乡镇需要加强对这些重点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进行信息更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要加大对补助对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农户了解政策,主动申请危房改造。

  3. 确认程序。为确保危房改造户的精准识别,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批准”的程序才能确认。

  农户申请。原则上要求农户自己书面申请,农户无能力书面申请的,村委会要帮助申请。村委会要设立专门的申请窗口,提供必要的申请表格和指导,确保农户能够顺利提交申请。

  村级评议。接到农户申请后,村委会要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通过后,公示15日,无异议后报乡镇审核。村级评议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乡镇审核。乡镇派出经县级以上培训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现场核查,确定危房等级,并将审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公示7-10日无异议后报县级批准。乡镇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危房等级标准进行评估,确保每一户危房的等级评定准确无误。

  县级批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由残联、扶贫和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住建局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县级批准过程中,要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确保各个环节的衔接顺畅,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技术培训。为确保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县住建局要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升乡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培训内容包括危房鉴定标准、施工规范、材料选择等方面,确保每一名参与危房改造的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同时,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2. 质量监督。县住建局要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检查。可以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设立举报热线,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馈,确保每一户危房改造工程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3. 验收标准。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后,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要重点检查房屋的结构安全、防水防潮、保温隔热等关键指标,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能够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资金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拨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县财政局要会同住建局制定详细的资金拨付计划,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2. 资金监管。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审计过程中,要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同时,要建立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 资金使用。危房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有据可查。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政策宣传。县住建局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农户普及政策内容。可以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海报、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让更多的农户了解危房改造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源,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政策宣传不留死角。

  2. 典型示范。县住建局要积极挖掘和推广农村危房改造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树立榜样,激发广大农户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分享先进做法,推广成功经验,带动更多农户参与到危房改造工作中来。同时,要加大对典型示范户的表彰力度,提高他们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3. 群众参与。危房改造工作离不开广大农户的支持和参与。县住建局要积极引导农户参与危房改造工作,通过组织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同时,要加强对农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他们的自我改造能力,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五、完善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成果

  动态管理。县住建局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已改造的危房进行回访检查,确保改造效果长期保持。同时,要加强对新增危房的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新的危房问题,防止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返贫现象发生。

  2. 后续扶持。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建局要继续关注改造户的生活状况,提供必要的后续扶持。可以通过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改造户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同时,要加强对改造户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

  3. 社会参与。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县住建局要积极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危房改造工作,通过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为贫困群众提供更多的帮助。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确保社会力量的有效对接和合理利用。

  结语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县住建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通过准确把握政策、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宣传引导和完善长效机制,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让每一个贫困群众都能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屋,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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