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局机关开展争创“文明处室、文明职工”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践行局党组“创先争优”教育活动要求,对标“人民满意”标准,全面推进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单位建设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单位内外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争创“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的评选表彰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局党组“创先争优”教育活动为主线,以提高公众满意度为要求,努力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提升服务质量和文明程度。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形成人人争做文明职工、处处创建文明处室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局争创“文明处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评选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丽(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包括各处室指定的一名联络员,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三、评比内容
(一)文明处室评比标准
1、政治思想方面。处室同志模范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处室内部团结、协调一致,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处室内部人员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通过定期组织理论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不断增强处室同志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确保处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纪律作风方面。处室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纪律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和“人民满意”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有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处室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同时,处室还注重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业务技能方面。处室干部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扎实,能够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处室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处室还注重团队协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通过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建设,处室逐步形成了“学业务、比贡献”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全局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4、文化建设方面。处室注重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读书会、文体比赛等,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处室还重视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奋发向上。同时,处室还注重对外文化交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加强文化建设,处室逐步形成了积极向上、和谐共进的良好风尚,为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文明职工评比标准
1、政治素质高。文明职工模范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文明职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业务能力强。文明职工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文明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注重团队协作,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为推动部门工作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3、服务态度好。文明职工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提高公众满意度为目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文明职工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态度热情、耐心细致,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赢得了群众的好评。文明职工还注重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主动了解群众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
4、道德品质优。文明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纪律规定。文明职工在日常生活中,注重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培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展现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精神风貌。文明职工还注重自我修养和自我完善,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新时代好干部。
四、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处室根据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候选人。推荐材料应包括候选处室和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2、资格审查。评选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处室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符合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推荐材料,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处室并说明原因。
3、综合评审。评选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通过初审的候选处室和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表彰的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名单。评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候选处室和候选人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业务技能、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表现,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4、公示表彰。拟表彰的文明处室和文明职工名单将在局机关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收到异议,评选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局党组将正式发文表彰,并在适当场合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以资鼓励。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文明处室、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单位建设质量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各处室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要注重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评选表彰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真实可靠、令人信服。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4、注重实效,持续改进。评选表彰活动要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各处室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查找自身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文明处室、文明职工的创建标准融入日常管理之中,促进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我们相信能够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形成人人争做文明职工、处处创建文明处室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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