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要求,为认真开展好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四个百万工程”和“六大特色产业”,以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培育一批带农作用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综合效益明显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在XX镇XX村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的公司、合作社开展试点工作,围绕农业“四个百万工程”和“六大特色产业”、休闲农业等重点产业,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20xx年底,探索出股份清晰、权责明确、适度规模、经营有道、风险可控、提质增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为全县农村土地入股经营探索路径、总结经验,提炼形成具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三、基本原则
——依法自愿,有偿入股。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规定,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意愿,不搞强迫命令、盲目攀比和“一刀切”,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地将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经济组织,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稳定体制,搞活机制。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同时,通过创新经营机制,激活土地要素潜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强农业产业发展活力。
——合作共赢,共享成果。坚持农民利益至上,确保农民在土地经营权入股过程中获得合理收益,实现公司、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互利共赢。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的增值收益,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风险可控,稳步推进。在试点过程中,注重风险评估与防控,建立健全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根据试点效果适时调整优化政策,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妥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法律地位,规范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民了解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优势和操作流程,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健全土地股份合作制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鼓励农业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保底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推动农业与加工业、旅游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条,拓宽产业领域,增加产业附加值。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实现多元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为契机,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鼓励其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支持,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试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出台一系列支持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减轻企业和农民的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满足企业在扩大生产、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三)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和成功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帮助农民掌握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操作方法,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树立一批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四)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试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在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六、预期成效
通过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预计到20xx年底,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促进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科技含量,形成了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 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土地经营权入股不仅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还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获得了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和分红收益,有效提升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3. 农村经济活力明显增强。土地经营权入股激发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领域,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增强了农村经济的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
4. 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土地经营权入股过程中,农民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增强,农村社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之,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全县乃至更大范围内的农村改革发展积累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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