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x—2025年)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应群众期待、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推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高质量赶超发展,根据《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x—2025年)》和《市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202x—2025年)》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县委“一三五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学习了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强化高位推动,统筹规划指导,创新政策举措,加大投入保障,着力打造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体现水平的新时代美丽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突出特色。科学编制和完善村庄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注重体现农村乡土特色和田园风貌,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
(二)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针对村庄的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合理确定建设任务,鼓励基层探索创新,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四)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资源整合、部门协同的力度,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实行市场化运作,不增加群众负担,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五)以民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政府、社会、市场、农民等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让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
三、目标任务
到202x年,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具体目标包括:
村庄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所有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规划案例,村庄布局优化,功能分区明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
2. 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提升,实现村村通硬化路、户户通自来水、村村通宽带网络,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面完成,农村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3. 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成效显著,厕所革命深入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立,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4. 农村产业发展更具活力。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5. 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德治文化氛围浓厚,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村庄规划引领
完善村庄规划体系。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指导各乡镇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确保规划符合上位规划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加强规划执行监督,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2. 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修改。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农民对规划的认识和支持度。
(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提高农村公路等级和路面质量,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率。
2. 改善农村供水条件。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水源地保护,提高水质达标率。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
3. 提升农村电网质量。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电压合格率。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农村地区碳排放。
4. 扩大农村信息网络覆盖。推进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和4G/5G网络深度覆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行垃圾分类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使用环保型垃圾处理技术。
2. 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加快农村改厕步伐,推广使用节水型、防臭型、易维护的卫生厕所。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厕所建得好、用得上、管得好。
3.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生态处理、集中处理等多种方式,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加强对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四)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2. 培育新兴业态。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3. 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
2.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严厉打击农村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 弘扬德治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加强农村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落实用地、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科技含量。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技能水平。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的良好局面。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考核评估。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对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进行科学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力争到202x年,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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