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关于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村级微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策应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为重点,以优化服务群众机制为落脚点,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建立规范运行流程,加强对村级事务事前、事中、后的全过程监管,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民主自治、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体制和机制。20xx年,各镇选择2个基础条件好的村先行试点,指导督促各镇对农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党务、村务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梳理,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明晰固定,绘制规范运行的操作流程图,并将“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监控的“阳光XX智慧大数据平台”中进行公示。到20xx年上半年,在全县各村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公示工作,到20xx年下半年加大典型培育,注重规范提升,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事项明晰,“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级“小微权力”全面实现规范运行;村干部党规法纪意识、综合素质显著增强,村级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小微权力”清单
明确清单范围。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涵盖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村级资产资源处置、惠民政策落实、救助救灾款物发放、村级工程项目建设、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务公开等十个方面的“小微权力”清单,确保清单内容全面、具体、可操作。
2. 细化清单内容。对每个权力事项,明确其适用范围、实施主体、运行程序、办理时限、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每项权力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如低保申请、危房改造、土地流转、惠农补贴发放等,要细化操作流程,确保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各项权力的具体内容和行使方式。
3. 动态调整清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对“小微权力”清单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清单内容始终符合时代要求,满足群众需求。同时,鼓励各村根据自身特点,探索创新,丰富和完善“小微权力”清单的内容和形式。
(二)建立规范运行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针对每项“小微权力”,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权力行使的步骤、方法和标准,确保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受到严格规范。特别是对于涉及资金使用的事项,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合理。
2. 优化服务机制。围绕便民利民的目标,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在享受服务的同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小微权力”网上服务平台,实现权力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3. 强化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村干部参加“小微权力”运行管理专题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提高村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普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意义和内容,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共同维护村集体利益。
(三)加强监督制约
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核心的监督体系,明确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手段,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村级事务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 推进公开透明。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将“小微权力”清单及其运行情况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采取公告栏公示、网络发布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 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工作。各镇党委、政府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考核评价
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和支持度。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总之,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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