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党课讲稿:全面从严治党要做到“九为九不为”
九为九不为 孚为孚不为
同志们:
我今天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结合自己多年所学所思所悟,以心换心,为大家讲一堂党课。我仔细观察当今的世界、当前的形势、当下的人们,当今世界日新月异,当前形势加速发展,当下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格局。在新时代、新征程下,我认为争做一个“九为九不为”式的新型党员干部,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第一个“为与不为”:面对组织时,令行禁止、顾全大局的事要“必为”,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的事坚决不为。什么是组织?通俗地说,组织是抽象的党的概念活生生的体现,是我们一切行动的指挥机关,是我们每个党员的坚强靠山。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但是,在我们一些同志的心目中,认为自己的成长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与组织关系不大,组织是一个没有多少分量的概念。《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条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认为,党的“四个服从”原则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实际上,对领导干部来说,进步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没有了组织,纵有天大本事也毫无用武之地;背离了组织,再多的荣耀也会化为乌有。因此,我们每一名党员都应该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扪心自问,自己究竟每天为组织做了哪些事情?做得如何?还有哪些没有做到、没有做好?该如何努力?要经过不懈努力,把组织的权威树立起来,把组织的力量发挥出来,把组织的作用彰显出来。
第二个“为与不为”:面对群众时,服务群众、为民解忧的事要“必为”,脱离群众、漠视民情的事坚决不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作为党员干部,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离开了人民,我们将一事无成。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同志却忘记了这个根本宗旨,出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关系。我们要坚决反对这些不良作风,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从人民利益出发,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凝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三个“为与不为”:面对权力时,依法用权、廉洁从政的事要“必为”,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事坚决不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造福一方,用不好则会祸国殃民。作为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私利。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一批又一批贪污腐败分子受到法律严惩,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我们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坚决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同时,要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四个“为与不为”:面对挑战时,迎难而上、敢于担当的事要“必为”,畏首畏尾、推诿扯皮的事坚决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处于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党员干部能否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要有“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精神。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不能退缩,更不能逃避,而应该迎难而上,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勇于挑重担、啃硬骨头,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与担当。
第五个“为与不为”:面对矛盾时,直面矛盾、化解矛盾的事要“必为”,回避矛盾、激化矛盾的事坚决不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也是社会进步的催化剂。在实际工作中,各种矛盾和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问题。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敢于直面矛盾,善于化解矛盾,不能遇到矛盾就绕道走,更不能激化矛盾。我们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等方式,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六个“为与不为”:面对成绩时,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事要“必为”,居功自傲、骄傲自满的事坚决不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取得成绩时保持清醒头脑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优良作风。”作为党员干部,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因为取得了一些成绩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而应该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奋斗。我们要正确看待成绩,既不盲目乐观,也不妄自菲薄,而是要客观分析成绩背后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查找不足之处,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警惕“糖衣炮弹”的侵蚀,防止因成绩而滋生骄傲自满情绪,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永葆革命精神和斗争精神。
第七个“为与不为”:面对诱惑时,洁身自好、严守底线的事要“必为”,见利忘义、丧失原则的事坚决不为。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各种诱惑和考验也随之增多。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底线,做到洁身自好,不受金钱、美色等诱惑的影响。我们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坚决防止“围猎”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第八个“为与不为”:面对批评时,虚心接受、改正错误的事要“必为”,抵触批评、文过饰非的事坚决不为。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正确对待批评,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勇于承认并改正自己的错误,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同时,要积极开展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解剖自己,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我们要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一种常态化的机制,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和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九个“为与不为”:面对生活时,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事要“必为”,铺张浪费、奢侈享乐的事坚决不为。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始终倡导和践行艰苦奋斗的精神。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虽然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不能丢。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我们要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同时,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弘扬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共同营造崇尚节俭、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总之,“九为九不为”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指南。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九为九不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合格党员干部。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县委书记党课讲稿:全面从严治党要做到“九为九不为”》由互联网用户分享整理。文章地址:http://www.sanweiyuan.com/news/48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