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经济赋能中国—东盟跨境产业链高水平合作

  以数字经济赋能中国一东盟跨境产业链高水平合作

  随着中国一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启动和第20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举办,高质量提升中国一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水平已成为关注焦点,双方产业链合作已从传统领域拓展到数字经济新兴领域。数字经济的新要素、新模式、新业态为跨境产业链合作提供了新动能,依托数字经济赋能中国一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已成为推进中国一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

  实施数字“强基”行动,做强中国一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平台。一是鼓励区域电子信息产业差异化发展,实施产业集聚重点工程,聚焦重点园区、专业园区、特色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集聚区“倍增器”作用,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发展,在边境地区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电子信息高端制造基地。二是充分发挥跨境经济合作区作用,跨境经济合作区享有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国家沿边开发开放先行先试政策、国家沿边金融综合改革政策、中国一东盟自贸区政策等,可依托多重政策叠加优势,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吸引东盟国家高科技和高附加值项目入园,共同构建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三是深入推进跨境数字经济园区建设,与东盟国家合作建设一批境外数字产业园区,支持中国企业在东盟国家投资建设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推动跨境数据流动,促进数字经济领域的深度合作。

  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提升中国一东盟跨境产业链智能化水平。一是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智能制造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推广数字贸易服务平台,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数字贸易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贸易解决方案,包括在线交易、支付结算、物流跟踪等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三是加强数字技能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针对企业和个人的数字技能培训项目,提升从业人员的数字素养和技术能力,为跨境产业链合作提供人才支撑。

  优化数字营商环境,增强中国一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吸引力。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与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打击网络犯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电子政务,实现政务服务的线上化、智能化,减少企业办事的时间和成本,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三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数字经济领域,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四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数字经济市场的监管,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深化数字人文交流,促进中国一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文化认同。一是加强文化交流互鉴,通过举办文化节、艺术展览、学术论坛等活动,增进双方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为跨境产业链合作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二是推动教育合作,支持中国高校与东盟国家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培养数字经济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双方企业提供智力支持。三是促进旅游合作,开发跨境旅游线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游客体验中国和东盟国家的风土人情,增进民间友好往来。四是加强媒体合作,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成果和经验,扩大合作影响力。

  总之,以数字经济赋能中国一东盟跨境产业链合作,不仅能够推动双方在经济上的互利共赢,还能够促进文化上的交流互鉴,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一东盟命运共同体注入新的动力。面对未来,双方应继续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原则,不断深化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创美好未来。在这一过程中,双方需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深化战略对接,共同推动数字经济合作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国家应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加强在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同时,双方应积极探讨建立多边合作机制,为数字经济合作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合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通过共同努力,中国与东盟国家将能够在数字经济领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合作,为区域乃至全球经济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这不仅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落实,展现了中国与东盟国家携手并进、共创未来的坚定决心和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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