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40411)
区202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x-2025年)》任务落实,根据安顺市202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全面提高政府履职能力,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
根据《安顺市机构改革方案》,全面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完善权责清单,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全力推进国家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落地落实。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涉企服务事项整合成企业、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类事,依托贵州省政务服务平台及“一窗通办”改革服务模式,不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深化“企业之家”创建工作,拓展增值服务,推动服务企业向服务产业转变,构建企业为点、行业为线、产业为链的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二)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加大对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三)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实施告知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增强执法公信力。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畅通行政争议解决渠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XX区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提高企业决策水平。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公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国有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二)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农村改革的各项政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金融办、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界定区级与乡(镇、街道)、新型社区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审计局、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项目运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发挥基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完善企业债券发行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加强决策执行和评估,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对违法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纠正违法行为,维护执法权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增强执法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和能力,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确保行政诉讼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复议”“互联网+应诉”,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加强企业法治教育,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农村法治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
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政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提高政府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二)加强政府系统能力建设
加强政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政府系统干部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增强政府系统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系统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政府系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政府系统法治建设,提高政府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三)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
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政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提高政府系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作为衡量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客观评估,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追究,对法治政府建设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舆论宣传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示范,树立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新型社区)
总之,202x年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XX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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