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监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乡村振兴工作涉及面广、责任主体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相衔接的五年过渡期间,及时调整监督重点,持续开展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专项监督,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聚焦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
督促落实政治责任。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提升政治站位,把农业农村工作摆在优先位置,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干劲不松,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实地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 督促落实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的有效衔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特别是要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同时,要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高效,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二)聚焦政策落实,强化日常监督
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惠农政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产业扶持、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社会保障等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群众。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要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分析,提前预警、防患于未然,避免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影响群众利益。
2. 强化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监督。乡村振兴项目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项目立项、招投标、建设实施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质量。特别是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严防贪污浪费、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使用高效。同时,要注重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三)聚焦作风转变,强化纪律监督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加大对乡村振兴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问责失职失责人员,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要注重正面引导,树立先进典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2. 严明纪律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党纪国法,严明纪律规矩,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权威。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要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增强其遵规守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在纪律轨道上健康有序开展。
(四)聚焦民生改善,强化专项监督
聚焦重点民生领域。乡村振兴的根本目的是改善民生,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大专项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民生资金安全、使用高效。
2. 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人民至上,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注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五)聚焦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效能
完善监督体系。制度建设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监督格局。要加强与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于顶风违纪、性质恶劣的案件,要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同时,要注重标本兼治,既治标又治本,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推动解决一批深层次问题,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总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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