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与智能治理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社会治理工作机制
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各级党委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人财物保障,推动解决重大问题。不断细化平安建设专项工作机制,科学界定、合理分配各层级、各部门工作责任。通过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同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需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确保信息畅通、决策高效。
2. 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各地设立平安法治维稳专项资金,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统筹使用和投入引导。县、镇两级年初制定年度奖补资金方案,分别对年度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实行“以奖代补”。围绕平安建设主题,对照群众安全感测评指标内容,推进平安建设“六种宣传”。完善本地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表彰奖励政策,群众对本地区平安建设的满意度超过96%。通过设置“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奖项,激励基层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各镇区(街道、社区)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党政综合考核体系中占比不断提高。加强综治督导,完善安全稳定工作监督问责机制,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制度,强化平安建设责任制的刚性约束。完善健全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把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确保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实效。
二、强化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机制,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通过开展“党建+社会治理”活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同时,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基层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2. 推进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全科网格”模式,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按照“一格多员、一员多能”的原则,选优配强网格员队伍,明确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和服务标准,确保网格化管理规范有序。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健全网格员考核激励机制,激发网格员工作积极性,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通过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推动社会治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通过建立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应用一体化,为社会治理提供精准支持。同时,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的社会治理理念和技术,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治安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社会风气。同时,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通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2.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通过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降低矛盾纠纷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加强信访工作,认真受理和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通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通过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理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社区教育、企业教育等各个方面,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公园、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墙等,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通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树立政府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加强司法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同时,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通过加强司法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科技支撑,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推动大数据应用。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加强大数据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通过建立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应用一体化,为社会治理提供精准支持。同时,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可靠。通过推动大数据应用,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 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互联网+”的要求,加强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通过建立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 推广智能化应用。按照“智能+”的要求,推广智能化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通过建立智能化社会治理平台,实现智能预警、智能决策、智能服务,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同时,加强智能化设备管理,确保智能化设备正常运行。通过推广智能化应用,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总之,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基础建设、深化平安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加强科技支撑,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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