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利器,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中央总结实践经验、扎紧制度笼子的又一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我们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以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用好问责利器,就要明确政治导向,抓好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直指担当这个靶心,以问责推动负责,更好地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XX市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党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结合。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学习、辅导报告、知识测试等形式,把《问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

  用好问责利器,就要把握关键对象,层层传导到位。《问责条例》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追究的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近年来,XX市在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过程中,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并列出责任清单,建立了签字背书、述职评议和检查考核等制度,层层传导责任。结合《问责条例》的实行,将进一步细化和分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XX市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问责配套制度,推动各级干部树牢“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权责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真正担责尽责。

  用好问责利器,就要指向重点问题,形成问责常态。《问责条例》剑指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严格界定了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情形。问责利器要在实践中释放威力,就要动真格、敢碰硬。为此,XX市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针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纠正“四风”顽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问责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要建立健全问责长效机制,将问责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

  用好问责利器,还要注重效果导向,促进改革发展。问责的目的在于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在执行《问责条例》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方法,做到精准问责、有效问责。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作失误的同志,应给予理解和支持,鼓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于那些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通过合理运用问责手段,既保护了敢于担当者的积极性,又维护了党的纪律权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XX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此外,用好问责利器,还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问责条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XX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问责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组织部门要将《问责条例》的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实践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总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武器。XX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牢牢把握“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核心要义,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XX市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对《问责条例》的理解和应用,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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