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材料

  近期,我认真学习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为保证我们党的纪律,始终坚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为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把法律机制引入到了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惩戒党员队伍中的违纪行为有规可循、可依。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战斗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经过100多年的战斗和发展历程,已经有着九千八百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肌体就会受到严重侵蚀,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如果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新修订的《条例》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更加清晰的行为准则,更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每一次修订,都是对党的纪律建设的一次深化和完善。这次修订,更是体现了党中央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深刻把握,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坚定落实。它不仅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还特别强调了对关键少数的严格管理,确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例如,新增加的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具体规定,以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从严查处,这些都是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特点而作出的调整。这些调整,不仅有助于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也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作为共产党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条例》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实际行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时,更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同党中央的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此外,《条例》的修订还强调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这不仅是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也是对干部成长的关心爱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也要注重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在遵纪守法上作表率,带头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不仅体现了党对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中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我们应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条例》为镜子,经常对照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同时,还要积极宣传《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做到知纪、守纪、护纪,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以《条例》为指引,不断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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