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全市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专题会议上的主持讲话
同志们:
刚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和市发改委分别通报了全市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重点领域的处置化解情况,xx市、xx高新区和市法院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情况介绍,提出的下步思路举措都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大家要互相学习借鉴,共同努力抓好任务落实。总的来看,对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市总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同时与省里要求、先进地市做法特别是与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不高,部分领域问题底数不清,化解复杂矛盾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协同攻坚的合力不足等方面。为此,对这项工作要进行系统梳理谋划,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时限、压实责任,加快推动我市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牢牢扛起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担当。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时间跨度长、涉及领域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xx营商环境和党委政府形象,事关全市和谐稳定大局,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我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已接到群众反映相关问题数量多达xx件,烂尾和闲置项目问题被《问政xx》栏目报道后也引发了负面舆情。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以百姓之心为心、以群众之忧为忧,设身处地为企业和群众着想,千方百计破解“入住难、回迁难、办证难”等顽瘴痼疾,坚决不把历史问题再留给历史、不让群众为遗留问题买单,真正以扎实务实的措施把群众的烦心事变成暖心事,让企业家和广大群众在xx工作生活得更加舒心称心。
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处置,分类推进复杂矛盾问题有力有序解决。目前,全市土地房屋历史遗留工作主要集中在4个重点领域,具体讲就是“2+2”,第一个“2”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负责的民营企业土地房屋、城镇居民住房产权两个重点;第二个“2”是住建部门牵头负责的烂尾楼和闲置项目处置、棚户区改造两个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坚持依法依规处置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个步骤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要根据不同问题的特点,采取差异化的解决方案。对于民营企业土地房屋问题,要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审批流程,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城镇居民住房产权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于烂尾楼和闲置项目,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推动项目复工和盘活利用,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对于棚户区改造,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既要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又要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制度机制上的漏洞。因此,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我们必须着眼长远,着力构建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长效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为土地房屋管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因审批环节繁琐导致的问题。三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房屋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加强对开发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动态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土地房屋相关政策法规,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要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单靠一个部门或单位难以彻底解决。因此,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数据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持。四是要注重经验总结。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实践中形成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总之,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定信心,勇于担当,真抓实干。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更加美好的xx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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