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

  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让人民满意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人民满意”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x—2025年)》正式确定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法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事关行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意义重大。应当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新征程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进入纵深拓展的新阶段。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服务型政府在理念和实践两个维度稳步推进。在理念层面,确立了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伦理指向、理论意向和应用方向,彰显了人民政府的人民性;在实践层面,政府机构设置不断优化、政府职能深刻调整、简政放权持续推进、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行政效能得到稳步提升。

  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的具体路径

  首先,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在于依法行政,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所有行政行为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为此,应加强对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特别是对于新入职的公务员,要通过系统的学习了法治知识,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其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此,应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办事成本。同时,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例如,可以推广使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更多事项的网上办理,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再次,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公平正义。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都强调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政府不仅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还要确保这些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为此,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此外,还应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

  最后,注重人文关怀,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服务型政府建设不仅仅是提供物质上的服务,更重要的是要关注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注重人文关怀。为此,政府应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的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度融合,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是完善法规制度。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要注重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避免出现法律冲突和漏洞。同时,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人才是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注重选拔任用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是加大投入支持。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各级政府要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必要的投入。同时,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度融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满意的政府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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