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心组“学纪”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在202x年党纪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中心组“学纪”专题研讨会上的发言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交流三个方面内容:一、保持“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对标看齐”。“知纪”主要是要在“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弄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所以第一部分就不用谈“学”的问题了,有很多种写法,那么我下面给大家拟写了三个小标题。一是知行之所“循”。所谓“循”,就是依据是什么,方向是什么,这里讲讲认识层面的问题,也就是要认识到《条例》是自己言行的根本指南和遵循,《条例》规定能做的就做,不能做的就不能做,始终把《条例》作为行为指南。二是知行之所“向”。所谓“向”就是方向的意思,这里要把《条例》上升到方向性的层面,也就是自己应该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行,特别是对于《条例》规定要做的,那就得朝着这个方向前进,确保不偏航。三是知行之所“畏”。“畏”就是敬畏、畏惧的意思,要在心底里想明白,有些东西是不能碰的,纪律是不能违反的,时时刻刻警示自己,特别是当出现苗头性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纠正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敬畏和畏惧,这样才能不逾矩。
二、紧握“检视之镜”,始终做到“对标找差”。第二部分就是讲对标对照的问题,也就是要把自己的言行举止与《条例》进行对照检查,时刻检视自己的言行举止,哪些地方做得不够,还有哪些差距,哪些地方出现了偏差,该如何纠正,这里给大家拟写了三个小标题供参考。一是时刻检视自己的思想。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不仅要做到行动上的规范,更重要的是思想上的纯洁。只有思想上与《条例》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在行动上不出偏差。因此,我们要经常性地开展自我批评,反思自己的思想是否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是否存在模糊认识或错误观念,一旦发现这些问题,就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改正。同时,我们还要善于从他人的批评中汲取营养,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202x年的学习中,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才能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使我们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时刻检视自己的行为。行为是思想的外在表现,也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特别是在面对诱惑和考验时,更要有坚定的立场和明确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同时,我们还要注重细节管理,从点滴做起,从小事抓起,杜绝一切违规违纪的行为发生。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无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私下交流,都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自律性,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通过这样的自我检视,我们不仅能够提升个人的道德修养,还能够为周围的人树立榜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是时刻检视自己的作风。作风问题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人心向背,是党纪国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揭短亮丑,敢于直面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护短、不手软,坚决予以整改。同时,我们还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在202x年的工作中,我们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查找和解决了许多作风方面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作风建设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效。
三、强化“担当之责”,始终做到“履职尽责”。第三部分主要围绕如何将《条例》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展开讨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不仅要严格遵守《条例》,更要积极履行职责,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这里也给大家拟写了三个小标题供参考。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责任意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没有强烈的责任感,任何工作都难以落实到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这不仅是对组织的信任,更是对人民的承诺。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在202x年的各项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得到了广泛好评。
二是提高履职能力。履职能力是完成任务的关键,没有过硬的能力,再好的目标也难以实现。我们要注重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别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法和路径。在202x年,我们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了大家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鼓励和支持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通过实践锻炼增强了他们的实战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是强化执行力度。执行力是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再好的决策也会落空。我们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量化指标、细化任务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要强化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坚决予以查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202x年,我们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我们还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表彰奖励优秀党员、先进集体等方式,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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