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权利的平等享有

  【 标 题】论信息权利的平等享有

  【 作 者】杨智慧

  【作者简介】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文献信息中心 哈尔滨 150080

  杨智慧,女,1958年生,副研究馆员,发表论文60余篇。

  【内容提要】本文深入剖析了信息权利的基本内涵,探讨了邻近范畴对信息权利享有的影响与作用,指出实现同等主体特别是公民的信息权利平等的对策,认为提高信息权利意识、强化主体信息能力、优化客体信息条件、强调信息义务观念是重要措施。

  【摘 要 题】图书情报工作论坛

  【英文摘要】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basic meaning of the information authority, and discusses the effect on the enjoyment of information rights by related categories, indicating the measures to achieve equal information rights for all subjects, especially citizens. It considers improving awareness of information rights, strengthening the information capabilities of the subject, optimizing the conditions of the object information, and emphasizing the concept of information obligations as key measures.

  【关 键 词】信息权利/平等/对策/Information authority/Equality/Countermeasures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资源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信息不仅是个人发展的关键要素,也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信息权利的不平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特别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国家、地区乃至个人之间在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这种差异不仅阻碍了社会的整体进步,也加剧了社会内部的不平等现象。因此,探讨如何实现信息权利的平等享有,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信息权利的基本内涵

  信息权利是指个人或组织在信息获取、利用、传播等方面所享有的法定权益。这一概念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信息自由权、隐私权、知情权、表达权等。在现代社会中,信息权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

  首先,信息自由权是指公民有权自由地获取和传播信息。这不仅包括从官方渠道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还包括通过各种媒介获取社会信息的权利。信息自由权的实现,有助于提高公民的参与度,促进政府透明度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

  其次,隐私权是指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控制权。随着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日益增加。保护个人隐私权,不仅是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再次,知情权是指公民有权了解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无论是政策制定、公共事务管理还是市场交易,公民的知情权都是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重要保障。

  最后,表达权是指公民有权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信息化时代,表达权的实现不仅依赖于传统媒体,更依赖于网络平台。保障公民的表达权,有助于形成多元化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邻近范畴对信息权利享有的影响与作用

  信息权利的实现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因素:经济条件是影响信息权利实现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经济发达地区,人们通常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来获取和利用信息。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信息资源的匮乏往往导致信息权利的缺失。此外,经济条件还影响着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如互联网普及率、宽带覆盖率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信息权利的实现程度。

  2. 教育因素:教育水平是决定个体信息素养的重要因素。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通常具备更高的信息处理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能够更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相反,教育水平较低的人则可能因缺乏必要的信息技能而难以充分享有信息权利。因此,提高全民教育水平,特别是信息技术教育水平,是实现信息权利平等的重要途径。

  3.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保障信息权利实现的重要手段。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为公民提供明确的信息权利保障,确保其在信息获取、利用、传播等方面不受非法侵犯。同时,法律制度还可以通过规范信息市场的行为,打击信息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信息市场的公平公正。

  4. 文化因素:文化背景对信息权利的实现也有重要影响。不同的文化价值观会影响人们对信息的态度和行为。例如,在一些传统文化中,信息被视为权力的象征,信息的获取和传播受到严格限制。而在开放的文化环境中,信息被视为公共资源,鼓励自由流通。因此,构建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是实现信息权利平等的重要前提。

  三、实现信息权利平等的对策

  实现信息权利的平等享有,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本文从提高信息权利意识、强化主体信息能力、优化客体信息条件、强调信息义务观念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提高信息权利意识

  信息权利意识是指公民对自身信息权利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提高信息权利意识,是实现信息权利平等的基础。首先,应加强公民信息权利教育,通过学校教育、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普及信息权利知识,增强公民的信息权利意识。其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信息权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公民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增强维权意识。最后,媒体应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报道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信息权利问题的关注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2. 强化主体信息能力

  信息能力是指个体获取、处理、利用信息的能力。强化主体信息能力,是实现信息权利平等的关键。首先,应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将信息技术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培养学生的数字素养。同时,针对成人继续教育,开设各类信息技术培训班,提升全民信息处理能力。其次,应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展信息技能培训,提高社会各界的信息应用水平。最后,政府应加大对信息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技术创新,为公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3. 优化客体信息条件

  客体信息条件是指信息资源的可获取性和可用性。优化客体信息条件,是实现信息权利平等的重要保障。首先,应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互联网普及率和宽带覆盖率,缩小城乡之间的信息差距。其次,应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方便公民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应加强对信息市场的监管,打击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净化信息环境。最后,应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

  4. 强调信息义务观念

  信息义务观念是指公民在享有信息权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强调信息义务观念,是实现信息权利平等的必要条件。首先,应加强公民信息伦理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信息观,尊重他人信息权利,不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其次,应完善信息法律法规,明确公民在信息获取、利用、传播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加大违法成本。最后,应建立健全信息信用体系,对违反信息义务的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形成良好的信息信用环境。

  四、结语

  信息权利的平等享有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通过提高信息权利意识、强化主体信息能力、优化客体信息条件、强调信息义务观念,我们有理由相信,信息权利的平等享有将在不久的将来得以实现。这不仅将惠及每一个公民,也将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注入新的动力。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应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推进信息权利平等的实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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