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促进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惩治腐败的“治标”成果逐渐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准确把握警示教育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纪委会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要求,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以案发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精准细化、靶向聚焦,分领域分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意识,不断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文化育人、政治统领原则。要把警示教育纳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总体格局,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一体深化,不断涵养党内先进政治文化。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警示教育始终,注重从政治上分析问题、鉴别是非,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纪律上剖析原因、研究对策,增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实际状况,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既要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又要兼顾普通党员干部“大多数”;既要突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的“特殊性”,又要兼顾面上滋生腐败土壤的“普遍性”;既要突出制度缺失、监管不力导致腐败的“必然性”,又要兼顾信仰缺失等主观因素对腐败行为的影响。通过多层次、多角度的警示教育,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二、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工作机制
(三)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县纪委监委要定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确保警示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持续推进。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研究,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为警示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四)完善警示教育内容体系
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精心筛选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制作警示教育片,丰富警示教育形式和载体。结合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揭示问题的本质和危害,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注重挖掘正面典型,宣传表彰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树立正确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
在传统教育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平台、手机APP等,拓宽警示教育覆盖面,提高教育效果。可以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开展警示教育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参与中受到触动、受到启发。同时,鼓励和支持基层党组织创新开展警示教育,如开展“微党课”、“微故事”等活动,使警示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强化警示教育责任落实
(六)明确责任主体
县纪委监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确保警示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警示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七)严格考核评估
将警示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好警示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研讨班等形式,加强对警示教育工作者的理论武装和业务培训,使其成为既懂党纪国法又熟悉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注重选拔任用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警示教育工作队伍中来,为警示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四、构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九)健全制度体系
在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警示教育相关制度,如警示教育工作规程、案例选编标准、考核评估办法等,确保警示教育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对于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十)深化警示教育成果应用
将警示教育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针对警示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注重将警示教育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通过警示教育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介入调查处置,实现警示教育与执纪执法的有效衔接。此外,要充分利用警示教育成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十一)拓展警示教育外延
在做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各界延伸,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可以通过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活动,将廉政文化融入学校教育和社会生活,从小培养青少年的廉洁意识,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道德素养。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确保警示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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