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监委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提升县纪委监委机关(以下简称委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青年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成才,根据上级纪委监委部署和县委要求,结合委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是加强委机关青年干部理论武装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提高青年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抓手,是增强青年干部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为根本,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各级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引导广大青年干部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不懈奋斗者。
第四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贴近青年、从严治学,既加强理论武装,又提升纪法素养,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第五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由委机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机构的青年干部组成,成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学习小组的组建以便于开展学习为原则,每个小组10人左右。根据干部队伍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 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一般设组长1名、学习委员1名、联络员1名,可结合实际安排轮值学习秘书。组长负责小组全面工作,一般由热爱学习、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副科级(含职级)青年干部担任;学习委员负责学习秘书轮值安排,拟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任务、日常学习督促等工作;联络员负责小组的日常联系、活动组织、集体学习考勤、记录等工作。
第七条 学习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集中学习可以采取专题讲座、讨论交流、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效果。同时,鼓励和支持青年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 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三是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四是中央和上级纪委监委的最新文件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五是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技能;六是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基础知识。
第九条 学习小组应定期组织学习成果交流会,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同时,鼓励青年干部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通过撰写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心得体会等形式,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
第十条 为确保学习效果,学习小组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和考核制度。对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的成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对于表现优秀的成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学习积极性。
第十一条 学习小组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微信群、钉钉群等,搭建线上学习平台,方便成员随时随地进行学习交流。同时,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等进行线上授课,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内容。
第十二条 学习小组应定期向委机关领导汇报学习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学习方式和内容。同时,学习小组应积极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学习交流,拓展视野,提升整体素质。
第十三条 学习小组应注重培养青年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课题研究、专项调查、项目攻关等活动,通过实际工作锻炼和提升综合素质。同时,学习小组应关注青年干部的成长需求,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困惑,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四条 学习小组应建立健全学习档案,详细记录每次学习的主题、内容、形式、参加人员及学习成果等,为评估学习效果和总结经验提供依据。同时,学习档案应作为青年干部个人成长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第十五条 学习小组应注重总结和推广好的学习经验和做法,通过编印学习资料、举办学习成果展示会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全机关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第十六条 学习小组应定期开展自我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同时,学习小组应主动接受委机关领导和全体成员的监督,确保学习活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有序。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纪委监委机关负责解释。各学习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委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的理论武装,提升他们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希望全体青年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努力成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力军和先锋队。
第十九条 各学习小组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切实把学习活动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和内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青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二十条 县纪委监委机关将定期对各学习小组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小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小组和个人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学习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县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加强青年干部培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希望全体青年干部以本办法为指引,认真学习,积极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的修订和完善,将根据上级纪委监委的新要求和委机关的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各学习小组要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为修订完善本办法提供参考。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青年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工作动力,为全县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希望全体青年干部以本办法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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