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部署安排,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首责,突出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责部门责任,进一步提升政治监督质效,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县委《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若干措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健全发现问题、纠偏整改、处置问责、常态长效闭环机制,防止政治监督虚化泛化简单化,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现代化强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加自觉的政治担当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从政治视角审视、分析和甄别,通过下级看上级,通过业务看政治,通过现象看本质,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深挖违纪违法行为背后的政治问题、政治责任。
(三)坚持紧盯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通过查找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操守上的偏差,督促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四)坚持系统观念。从全局工作中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正确把握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关系,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特别是党中央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无阻。
(二)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注重发现制度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推动制度完善和执行到位。
(三)加强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贪污腐败行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标本兼治,推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对违规用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不良文化的侵蚀,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召开政治监督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政治监督形势,研究解决政治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建立政治监督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政治监督工作情况,确保政治监督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得到有效处置。
(三)建立整改落实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治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政治监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政治监督工作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对政治监督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政治监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政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政治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把政治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政治监督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治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政治监督工作,确保政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政治监督队伍的建设,选优配强政治监督工作力量,加强对政治监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监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对政治监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确保政治监督工作人员清正廉洁、依法履职。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政治监督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政治监督氛围。同时,加强对政治监督工作的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治监督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四)加强制度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政治监督工作制度,明确政治监督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确保政治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同时,加强对政治监督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治监督工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总之,政治监督是党的重要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监督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现代化强县建设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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