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高质量监督推进会精神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组织运行,切实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现就进一步深化机制建设、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论述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高质量监督推进会精神,站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忠诚捍卫“两个确立”的高度,牢牢把握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不称职”理念,把准监督职责定位,提升监督实效,增强推进高质量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XX省纪委十二届一次全会和XX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XX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要求,聚焦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工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紧围绕监督工作的重点、格局、机制、方式、载体、质效等各个层面深化探索创新,严格遵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高效务实管用,坚持“严真细实快”,进一步明确各类监督的责任分工、组织运行及措施要求,确保纪检监察监督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监督分类及组织运行
(一)日常性监督。依据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用权,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进行的日常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基础和关键。日常性监督应注重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要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督措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日常性监督还应注重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二)专项性监督。针对特定领域、特定事项或特定时期开展的集中性、针对性监督,旨在解决某一类或某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性监督应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统一部署和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需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确保监督有的放矢、精准有效。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注重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监督工作接地气、有实效;要注重问题整改落实,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必要时可采取纪律处分等措施,确保监督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
(三)案件查办中的监督。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对涉案人员的处理以及案件办理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的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维护党纪国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案件查办中的监督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要成立专门调查组,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案件查办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案件查办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四、监督机制建设
(一)建立健全监督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定期听取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监督工作方向正确、目标明确。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完善监督工作运行机制。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边界,优化监督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机制,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动态更新,确保每一条问题线索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要完善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相互制约、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确保监督与惩治并重,实现标本兼治。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监督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客观评价监督工作的成效,为改进监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全面覆盖、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要加强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力量整合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智能化水平。
五、监督队伍建设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围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等内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要注重实践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重大项目、重要岗位进行挂职锻炼,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那些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
(三)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行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六、监督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不断完善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制度体系,及时修订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填补制度空白,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正面引导,弘扬正风正气,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投身监督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纪检监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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