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第二季度污染源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202x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XX市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营子区202x年污染源日常监管抽查工作,促进公正公平执法,提升监管效能,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化改革、减轻企业负担、转变监管方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落实营子区生态环境部门随机抽查主体责任,以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查的模式开展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及监督检查,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海洋、消耗臭氧层物质、新化学品、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实施污染源分类监管,对全区污染源按照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对象分类,参照不同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实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开展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2. 公开透明: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将随机抽查的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 公平公正:在随机抽查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所有被抽查对象享有平等的被抽查机会,避免人为干预和选择性执法。
4. 高效便民:优化抽查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抽查对象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为营子区内的所有污染源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等。根据污染源的性质和规模,将其分为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三大类,分别按照不同的抽查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一般排污单位:指除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外的所有污染源单位。此类单位的抽查比例为10%。
2. 重点排污单位:指排放量大、环境影响显著的污染源单位,如大型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等。此类单位的抽查比例为20%。
3. 特殊监管对象:指涉及海洋、消耗臭氧层物质、新化学品、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等高风险领域的污染源单位。此类单位的抽查比例为30%。
(二)抽查内容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污染源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定期维护记录,是否存在擅自停运或闲置的情况。
2. 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污染源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核实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是否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3. 环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检查污染源单位是否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是否严格落实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4. 排污许可证管理情况:核查污染源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上的各项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无证排放或超范围排放的行为。
5. 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污染源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是否定期开展环境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抽查方式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确保每个污染源单位都有被抽查的机会,避免人为干预。
2.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从营子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检查组到达被抽查单位后,首先进行现场检查,查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随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环评、“三同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 记录检查情况: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抽查单位签字确认。
四、工作步骤
制定抽查计划: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营子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时间、抽查对象、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并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利用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保抽查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 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被抽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
4. 反馈检查结果: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向被抽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5. 公示抽查结果:每季度末,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当季度的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6. 总结评估:每季度末,对抽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季度的工作提供参考。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营子区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生态环境局局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抽查工作。
2. 强化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 完善技术支撑:建立和完善污染源数据库,实现污染源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管理,为随机抽查提供技术支持。
4.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意义和成效,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5. 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对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严肃追责。
六、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预计能够达到以下效果:
提高监管效能: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减少人为干预,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2. 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抽查流程,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通过公开透明的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4. 提升环境质量:加强对污染源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七、结语
202x年第二季度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营子区生态环境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抽查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美丽营子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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