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局党委构建“1+6”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深化202x年全市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工作,经市局党委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省纪委十一届七次会议和全省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市纪委十三届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局党委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有人管”“四线并进”和“统筹、协作、共享”的理念,强化主责监督、主业监督、效能监督、察审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持续完善“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xx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一)建设政治机关,突出政治监督。把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二)抓牢关键环节,强化监督重点。更加贴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突出对重点工作、重点人员、重大政策落实等事项的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确保监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创新监督方式,注重监督质效。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和监督措施,深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防范风险,做到外防偷逃骗税、内防为税不廉,提高信息化手段下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统筹协作联动,推进贯通融合。既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在监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又坚持统筹协调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确保监督工作无缝对接、协同高效。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将政治监督贯穿于税务工作全过程,重点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党委的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等方式,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的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走样。
2. 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税务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推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党委)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二)聚焦重点任务,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围绕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地见效。重点监督税收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税收政策执行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2. 强化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加大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税收征管流程是否规范、征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征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加强对税收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税收风险,防止税收流失。
3.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和窗口单位的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构建覆盖税务系统各层级、各领域的监督信息化平台,实现监督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效率。
2.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明确监督工作职责、程序和标准,确保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监督工作评价机制,定期对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工作。
3.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监督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监督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监督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铁军。
(四)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监督协调机制。成立由市局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税务系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2. 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司法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确保监督工作无缝对接、协同高效。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及时移送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3.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党委要高度重视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税务系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全市税务系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1+6”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xx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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