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李玉成、程坚见义勇为事迹心得:践行中国税务精神,争做新时代税务人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义”、“勇”二字最早源于《论语》里“见义不为,无勇也。”,就是指应该做的事。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见到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要“见义勇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见义勇为精神在中华大地上发扬光大”。李玉成、程坚两位同志,平时和我们一样,是奋战在税务工作一线的好同事,好战友。而在社会和弱势群体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是正义的化身,是挺身而出的平民英雄,是我们新时代中国税务精神的践行者和榜样。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魂。人在千钧一发之际的表现,最能体现他内心的纯洁,也最能体现他们是否真正具有为人民服务并且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十二个字是新时代税务精神的内涵,特别是“忠诚担当”这四个字我认为尤其重要。李玉成、程坚两位同志的所作所为体现了我们党员干部的一身正气,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一种担当。而宋老太太一家包括社会的反响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名党员干部,你心中有百姓,百姓也真心拥护你。而这种拥护可贵之处,在于他们不是因为你的职位和权力拥护你,而是对你人格的一种赞扬和尊重。我认为这才是对一个党员干部最大的褒奖。也许,我们不可能每个人都遇到李玉成、程坚同志那样的事,但我们只要立足于实际和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思考自己如何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怎样做才能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的。今年,落实好中央的减税降费政策是我们最重要的工作任务,让我们以英雄为榜样,以英雄精神为动力,团结一致,同心同德,打好深化税务机构改革的这一场硬仗,通过我们的实际行动助力xx转型发展,以更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在新时代背景下,见义勇为不仅是个人品德的体现,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关乎个体的行为选择,更关系到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因此,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税务系统的工作人员,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还要时刻铭记“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税务精神,将见义勇为的精神融入到我们的工作中去。这意味着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敢于面对困难,积极解决纳税人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不断强化我们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见义勇为的精神成为我们行动的指南。二是提升业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需求,我们应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办税程序,减少纳税人的负担,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树立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四是注重人文关怀,增进情感联系。在服务纳税人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其经济利益,更要关心其情感需求,通过开展走访慰问、政策宣讲等活动,拉近与纳税人的距离,增进彼此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此外,我们还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建立和完善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等线上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无缝对接,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加强对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使其在面对各种诱惑时能够坚守原则,不越雷池一步,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
总之,见义勇为不仅是一种个人品质,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作为新时代的税务工作者,我们应该以李玉成、程坚两位同志为榜样,将见义勇为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新时代税务精神,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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