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厅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区水利厅202x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治水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XX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打好“四水四定”主动战,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夯实水资源管理能力支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为开创全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打好“四水四定”主动战。
做好“四水四定”顶层设计。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打包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制定宁夏地下水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四水四定”主要管控指标、重点任务及202x年工作要点,明确全区不同阶段工作目标及任务。(责任单位:水资源处;配合单位:规计处、法规处、节水供水处、农水处、河湖处、水保处,水调中心、水文中心、河湖中心、水科院)
2. 加快“四水四定”试点示范。全面推进银川市、惠农区、利通区、盐池县、隆德县、海原县及宁东基地“四水四定”试点建设。相关市、县(区)制定试点建设方案,明确试点建设目标、任务,从政策、制度、技术、宣传等方面整体推进试点建设。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功模式,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完善取用水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提高取水许可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水资源处;配合单位:规计处、法规处、节水供水处、农水处、河湖处、水保处,水调中心、水文中心、河湖中心、水科院)
2. 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水资源承载能力状况报告。对水资源超载地区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控措施,限制新增取水项目,逐步削减超载水量。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种植结构等措施,降低水资源消耗强度。(责任单位:水资源处;配合单位:规计处、法规处、节水供水处、农水处、河湖处、水保处,水调中心、水文中心、河湖中心、水科院)
(三)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
加强取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推进取用水计量设施改造升级,确保取用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对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计量设施不达标的取水户,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推广使用智能计量设备,提高取用水计量精度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水资源处;配合单位:规计处、法规处、节水供水处、农水处、河湖处、水保处,水调中心、水文中心、河湖中心、水科院)
2. 开展取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取用水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取水许可执行情况、取用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超计划超定额取用水行为等。对存在问题的取水户,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建立取用水监督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水资源处;配合单位:规计处、法规处、节水供水处、农水处、河湖处、水保处,水调中心、水文中心、河湖中心、水科院)
(四)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工程。实施重点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河湖自然生态功能。加强对河湖生态流量的监控,确保河湖生态流量达标。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定期发布河湖健康状况报告。通过生态补水、湿地恢复等措施,改善河湖水质,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责任单位:河湖处;配合单位:规计处、法规处、节水供水处、农水处、水保处,水调中心、水文中心、河湖中心、水科院)
2. 强化河湖管理保护。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明确各级河长湖长职责,健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严禁非法占用河湖岸线,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推进河湖划界确权工作,明确河湖管理范围,保障河湖管理秩序。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恢复河湖良好面貌。(责任单位:河湖处;配合单位:规计处、法规处、节水供水处、农水处、水保处,水调中心、水文中心、河湖中心、水科院)
(五)夯实水资源管理能力支撑。
提升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整合现有各类水资源管理数据资源,实现水资源管理信息的全面覆盖和互联互通。开发水资源管理移动应用,方便管理人员实时查询和管理水资源信息。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确保数据安全。(责任单位:水资源处;配合单位:规计处、法规处、节水供水处、农水处、河湖处、水保处,水调中心、水文中心、河湖中心、水科院)
2. 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水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优化水资源管理队伍结构。定期组织水资源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水资源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水资源管理人员积极履职尽责。(责任单位:人事处;配合单位:规计处、法规处、节水供水处、农水处、河湖处、水保处,水调中心、水文中心、河湖中心、水科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水利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水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水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加大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投入。各市、县(区)要将水资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资源管理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社会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水资源管理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水资源管理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水资源管理的积极性。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将水资源管理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对水资源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水资源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结语
202x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水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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