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三资”管理体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现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原则,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合资成果为基础,聚焦群众关心的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民主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审计监督常态化,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时间

  从202x年6月至202x年12月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问题。重点排查各级职能部门和乡镇站所对集体“三资”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问题。

  (二)资产资源底数不清、运营处置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资产资源底数不清,登记入账不及时、不规范问题;违规购建、出售、出租(发包)、出借(让)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非法占有、占用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资产资源运营过程中,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规范,出租(发包)期限过长、价格明显偏低、逾期不缴(收)承包费(租金)问题。

  (三)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使用不透明问题。重点整治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账实不符、账证不全问题;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不严格,大额资金使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金等行为;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财务管理软件使用不熟练等问题。

  (四)民主监督机制缺失、村民参与度低问题。重点整治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民主决策机制形同虚设,重大事项决策缺乏透明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对村务公开、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监督不力;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渠道不畅通,意见和建议得不到有效反馈和采纳;村务公开栏设置不合理,公开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x年6月)

  制定方案: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2. 组织培训: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乡镇分管领导、业务骨干进行专项培训,解读政策文件,讲解整治工作流程和方法,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

  3. 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x年7月至8月)

  全面自查:各乡镇党委、政府组织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对照整治重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2. 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村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逐一整改到位。对于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争取支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 汇总上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于202x年8月底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重点抽查阶段(202x年9月至10月)

  随机抽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乡镇和行政村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自查自纠情况是否真实、整改落实是否到位。

  2. 督促整改: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要现场指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

  3. 总结经验:通过抽查,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x年11月至12月)

  健全机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以此次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2. 强化培训:县农业农村局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完善公开: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三资”管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4. 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工作实效。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意见,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督导考核。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把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本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们不仅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为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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