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税取消的两重性

  农业税取消是国家在农村改革进入矛盾多发期和改革进入敏感期的转折关头所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利于抑制和舒缓农村社会各种利益冲突的集中爆发。它所产生的效应将会影响到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格局,带来国民收入利益分配格局的重新调整,其影响重大而深远。可以说是是中国税制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极具划时代意义。农业税取消使国民收入利益分配格局第一次向农村和农民倾斜。众所周知,建国五十多年以来,中国一直走的是一条农业扶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路子。正是这种工、农业的二元结构,造成了城市和工业对农村和农业的剥夺。国家通过农业税收,使农业剩余转化为发展工业的原始积累,农村和农民一直处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最末端。而农业税的取消,使农民第一次有权利处理自己的农业剩余价值,并将其转化为发展农业再生产的原始资本积累。农业税的取消,这不仅仅只是一个农民负担数额增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体现出了国家政策体制的重大转变,是国民收入利益分配格局的重大调整。说明中国实行了五十多年的农业、农村支持工业、城市发展的思路发生重大里逆转——城市和工业应反哺农村和农业,其昭示着中国经济已开始走上一条工、农业协作共生的发展轨道。因此,其社会效应远远大于其实际减负的效果。农业税的取消使农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所引发的矛盾得到进一步舒缓。农业税取消后,使农民的农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一直延续数千年的皇粮国税从此成为历史,农村各种矛盾由此也得到舒缓。首先是农民的农业收入有了新的增长点。现在实行农业税取消的地方,农民亩平可增收70-100元(包括农业正税及其附加)。这在农业增产潜力处于下滑的今天,对提高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无疑起到了强心剂的作用。其次是有利于改善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农村税费改革前,由于农民负担问题带来的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导致农村劳动力市场供给不足,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劳动力外流的趋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一方面,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使得更多的农民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从而增加了农村劳动力的供给;另一方面,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吸引了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进一步优化了农村劳动力结构。此外,农业税的取消还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税的存在,农民为了完成税赋任务,往往倾向于种植传统作物,导致农业生产结构单一,农产品附加值低,农民增收困难。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主选择种植作物,不仅丰富了农业生产结构,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且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的途径。

  农业税的取消对于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由于农民负担过重,农村社会矛盾频发,干群关系紧张,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农业税的取消,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缓解了农民与基层干部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政府利用取消农业税节省下来的资金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了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农业税的取消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自20xx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税的取消,不仅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农业税取消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未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将继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同时,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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