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协专门委员会建设的若干关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明确:“专门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1]。专委会工作是人民政协的基础性工作,专委会的建设关系到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成效,关系到政协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政协从设置专委会以来,特别是1994年政协章程修订时第一次将专门委员会作为工作机构明确载入章程以后,专委会机构逐步完善,工作日趋活跃,作用越发重要。新世纪新阶段,随着中共中央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的提出,尤其是20xx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发挥政协专委会作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政协专委会工作迫切需要进一步改进,专委会建设也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专委会的建设涉及到内部运行机制以及外部工作条件等方方面面的关系,因此,认真研究并处理好这些相关关系十分必要。

  一、处理好机构设置上专业性与综合性的关系

  政协专委会的设置大体上可概括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侧重专业性的,如经济委员会等。另一类是体现综合性的,这当中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由于在社会生活中有密切联系或专业上有连带关系的综合性的,如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等;另一种是由于政协职能特色所带来的综合性的,如提案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等。早在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前身“工作组”成立之初,周恩来同志就非常精辟地概括了成立专委会的目的:“一是为了使政协工作有个经常性;二是便于分门别类地进行工作”。1994年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2]。但是,时至今日,各地政协在专委会职能分类、名称、个数等方面的做法五花八门,专委会机构设置的规范原则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一般说来,地方政协专委会机构设置的总体原则应当是既符合政协工作的特点,又能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在设置专委会时,既要考虑专业性,又要兼顾综合性,确保专委会能够有效履行其职责,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处理好专委会工作中的独立性与协作性的关系

  政协专委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是由其作为政协工作基础性单元的地位决定的。每个专委会都有自己的工作领域和重点,可以独立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形成独立的意见和建议。这种独立性有利于专委会深入研究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然而,政协作为一个整体,其工作又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协调性,各专委会之间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政协的各项工作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处理好专委会的独立性与协作性的关系,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首先,要加强专委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座谈会等形式,促进各专委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增强彼此之间的了解和支持。其次,要建立健全跨专委会合作机制。对于涉及多个领域的重要议题,可以通过联合调研、共同举办活动等方式,整合各专委会的优势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最后,要强化专委会与政协机关的协调配合。政协机关作为专委会工作的支持和服务部门,应当为专委会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同时也要加强对专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专委会按照政协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三、处理好专委会工作中的传统方式与创新手段的关系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管理方式的不断变革,传统的政协专委会工作方式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方面,传统的实地调研、面对面座谈等方法仍然是获取第一手资料、深入了解情况的有效途径,不应轻易放弃;另一方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调查、大数据分析等,可以大大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政协决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因此,如何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推动政协专委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首先,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拓宽信息收集渠道。通过建立政协专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其次,要加强数据分析能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通过对大量数据的整理和分析,发现规律、预测趋势,为政协履职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再次,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线上,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网络直播等方式,实现远程交流和互动;在线下,则继续坚持实地走访、现场考察等传统方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最后,要注重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不断提升专委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为创新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处理好专委会工作中的服务大局与关注民生的关系

  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中重要的一环,其工作始终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展开,服务大局是政协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政协又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民利,是政协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关注民生的关系,既是考验政协履职能力的关键所在,也是检验政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一方面,要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比如,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专委会可以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掌握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比如,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专委会可以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开展民主监督等方式,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五、处理好专委会工作中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关系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政协专委会工作既要注重理论研究,又要重视实践探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在理论研究方面,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用以指导专委会工作的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政协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在实践探索方面,要勇于创新、敢于突破,积极探索政协专委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比如,可以尝试建立政协智库,汇聚各方智慧,为政协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可以探索建立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有效衔接机制,打通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总之,政协专委会作为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政协整体功能的发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好专委会建设中的各种关系,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政协专委会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论政协专门委员会建设的若干关系》由互联网用户分享整理。文章地址:http://www.sanweiyuan.com/news/38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