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业的市场特性及暴利问题初析
这是一个变动不居的时代,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这样的时代特征不可能不在人们的思维认识上有所表现和反映。在当代社会生活中,许多观点和看法如流星:萌生得快,云散得亦快。在《20xx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调查报告中,殡葬业第一次露面,跻身三甲,殡葬业被定位暴利,一度引起社会各界较大震动。所以,有必要对殡葬业的市场特性及相关的暴利问题做一些探讨。在经济学教科书中是找不到“暴利”这个概念的,我认为对暴利也很难进行科学量化定义,因为暴利是内在蕴涵着很浓烈的主观感情判断的一个词汇,不太适宜用于科学的分析。所谓暴利行业在老百姓印象中一般来说可能就是:这个行业来钱太快、太易,行业的利润率太高。因此,所谓的暴利说白了就是高额利润或高额利润率。有的经济学家认为:暴利行业的产生是市场功能失灵的表现。我不能无保留地认同这个观点,这个观点的成立有区域限制。在一般的有关经济学原理的教科书中都可以查得到如下或类似的词句:市场按其在决定价格方面的作用不同区分为四种不同的结构类型,即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从长期看来,除完全竞争与垄断竞争行业外,其它情况下都可以出现超额利润,在短时期中,完全竞争行业和垄断竞争行业也有可能存在着超额利润。完全竞争市场是一种理想的市场结构,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对应到,垄断竞争市场倒是一种较常见的市场形态,所以,在现实世界里,垄断一直是或多或少存在着,要彻底肃清垄断是不现实的。一个行业或市场具有完全竞争的性质,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1)人数很多的小规模卖者和买者;(2)产品是同质的;(3)自由进入和退出该行业;(4)完全的信息或知识。垄断竞争行业与完全竞争行业的唯一重要差别在于产品的异质性。
殡葬业之所以被认为是暴利行业,主要源于其特殊的市场结构和供需关系。首先,从需求角度看,殡葬服务是一种刚性需求,一旦家庭成员去世,无论经济条件如何,家属都会尽最大努力为逝者提供体面的丧葬服务。这种需求的不可替代性和紧迫性,使得消费者在选择殡葬服务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难以通过比较价格和服务质量来做出最优选择。其次,从供给角度看,殡葬业的进入门槛相对较高,包括土地资源的稀缺、专业技能的要求以及政府政策的限制等,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殡葬市场的供给弹性较低,难以迅速响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此外,由于殡葬服务涉及的文化传统和情感因素,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时更倾向于信任品牌和口碑,这进一步加剧了市场集中度,形成了少数企业主导市场的局面。
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殡葬服务的价格往往由供给方主导,而消费者的选择余地较小。这就解释了为何殡葬业能够维持较高的利润率。然而,将殡葬业简单地归类为暴利行业,忽视了其背后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事实上,殡葬业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情感寄托,还涉及到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公共管理的完善。因此,对于殡葬业的暴利现象,我们应当从更宽广的视角去理解和应对。
首先,政府应加强对殡葬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这包括制定合理的定价机制,防止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的情绪化决策获取超额利润。同时,政府应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降低消费者的经济负担。其次,推动殡葬行业的透明化和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保护消费者权益。再次,倡导绿色殡葬理念,鼓励节地生态安葬,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最后,加强殡葬文化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生死观,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追求奢华葬礼。
综上所述,殡葬业的暴利现象并非简单的市场失灵所致,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面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既要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又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各级政府部门应当积极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殡葬业存在的问题,让每一位逝者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怀,也让每一个家庭在面对失去亲人的痛苦时,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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