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纪委监委深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经验材料
202x年9月以来,XX县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改革创新,深化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扶贫项目招投标“以案四改”(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针对扶贫领域案件反映出的“责权不清晰、揽权推责,监管不到位、各自为政,制度不完善、牛栏关猫,作风不过硬、不为乱为”等共性问题,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管理。试点以来,XX县实施扶贫项目X个,涉及资金X亿元,减少中介费用、节约项目投资X余万元,项目如期完工率提高26%,资金如期拨付率提高24%,限额以下(400万元以下)扶贫工程项目发包环节节资率达5%,扶贫领域未发现新增腐败问题,初步实现“花钱少、质量好、效率高、无腐败”的目标。
一、深挖源头改治理,破除“揽权推责”顽疾
针对行业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在项目立项与实施、资金划拨等方面责权不清晰、推诿扯皮的问题,推动完善责权相适的管理体系。一是健全“项目入库责任制”。由乡镇(街道)负责申报项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对入库后不能实施的项目严肃追责问责,解决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虚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随意调项等问题。二是建立“末端支付责任制”。由财政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将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直接下达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直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给施工单位或项目受益人。明确项目资金末端支付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负责项目策划申报、招标投标、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综合验收和目标绩效;项目资金审批单位履行监管责任,负责集中审批下达项目,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管,对乡镇(街道)验收的项目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三是创新财税分配机制。调整工程建设项目税收分配比例,将项目实际产生的税收按一定比例返还给项目所在地,增强乡镇(街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严格监管改制度,杜绝“监管不到位”漏洞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管,XX县从制度层面入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一是完善项目公示制度。所有扶贫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各个环节,均需在村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透明度。二是推行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独立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三是建立联合巡查制度。由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定期对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在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三、优化流程改作风,提升“为民服务”效能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XX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扶贫项目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尽快启动实施。二是推行“一站式”服务。在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类扶贫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减少跑腿次数。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干部学习了扶贫政策和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开展走访调研。县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宣传改氛围,营造“清风正气”环境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XX县加大了扶贫领域的宣传力度。一是广泛宣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和工作成效,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树立先进典型。挖掘和宣传一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自觉抵制腐败行为。四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扶贫工作的良好局面。
通过上述举措,XX县在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还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县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XX县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方法,确保扶贫资金和项目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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