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药监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这个界限是由法律法规来设定,是由执法监督来实现的。随着全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已经越来越重要。实施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才能更好地实现药品监管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人民使用药械安全有效,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重要意义。药监部门作为药品这种特殊商品的国家法定行政监管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就是要全面履行药品监管职责,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它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提高药监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在药监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受药监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的限制或认识上的偏差,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疏漏。通过在药监机关内部,实施全过程监督体系,对行政执法合法性、公正性和适当性进行有效监督,可以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堵塞药监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漏洞,纠正差错,防止不当行为,减少行政争议,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水平,推进药监系统执法队伍建设。例如,在20xx年,某省药监局通过内部监督机制,发现并纠正了一起因执法人员业务不熟导致的药品分类错误案件,不仅避免了潜在的安全风险,也提升了公众对该部门的信任度。

  (二)有利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在药监法律关系中,药监机关处于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权的地位,行政相对人处于接受管理的地位。如果对药监执法主体的行为不加以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执法权的滥用,从而产生腐败,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药监执法行为的监督,对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突出的意义。比如,在20xx年,某市药监局通过内部监督发现了几起涉及药品定价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也促进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三)有利于保障药监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药监部门的社会形象。法治社会中,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药监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构,其执法行为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确保药监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在20xx年的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药监部门通过强化内部监督,有效遏制了药品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完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的具体措施。为了更好地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作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健全制度体系,明确监督责任。首先,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监督程序、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确保监督活动有章可循。其次,要明确各级药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日常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监督制度,树立良好的表率作用。此外,还应加强对监督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确保监督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传统的监督检查往往依赖于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这些方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发现问题,但效率较低,且难以做到全覆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智能化监督平台,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例如,可以通过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此外,还可以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监督,借助外部力量提高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监督权威。监督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问题整改推动工作改进。因此,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将监督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作为评价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以此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某市药监局在20xx年的一次内部监督中发现,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随即组织了专项培训,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外部沟通,形成监督合力。药监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方,仅靠内部监督难以完全解决问题。因此,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公众的沟通协作,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药监工作的良好氛围。例如,在20xx年,某省药监局联合当地媒体开展了“阳光药监”系列报道活动,公开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结语。综上所述,加强药监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内部监督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药监执法队伍,为建设健康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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