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部队当“家”建的心得体会
家是温暖的港湾,是亲情友情的载体,是一种依慰、一种品质、一种情感、一种博爱……官兵们渴望在部队中感受到如同家庭般的温暖与关怀。然而,在将部队视为“家”来建设,将战友当作“兄弟”般对待的过程中,有些领导对官兵的要求,往往喜欢借助家庭的情感纽带,严格实施家规,强调家庭责任,要求官兵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守纪律、争荣誉;但对待自己时,却常常借“家”的名义,不做“家”的事,打着爱家建家的旗号,只顾享受家庭般的轻松与惬意;在处理一些事务时,行为不透明,无视部队的条令法规,在涉及集体利益时表现得过于随意。特别是某些部队驻地的领导,在面临复转之际,竟利用机会将部队配发的公共物品,如洗衣机、电冰箱、办公桌椅等一扫而空,以求找到家庭般的归属感。这种只强调家规而不重视家法的现象,严重亵渎了“家”的本质,超越了“家”的界限,损害了领导者的个人形象。这样的“家”,虽有其名却无其实,何谈温馨与和谐?这不仅不会加深同志间的情谊,给予大家温暖,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反而会破坏官兵之间的正常关系,败坏集体风气,削弱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仅无法建设好“家”,反而会让原本良好的“家”迅速“滑坡”,落后的“家”更加落后,最终彻底摧毁这个“家”。
把部队当“家”建,重的是责任。要想真正成为“家”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官兵,都应当共同承担起爱家建家的责任,勇敢地挑起这份重任。任何同志在面对集体利益时,都不应享有特权,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自觉践行“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的原则,警惕庸俗的“感情投资”,防止因上级的一纸批示、亲属的一个电话、朋友的一顿宴请或他人的一份礼物等不良风气侵蚀“权力之门”,从而伤害广大官兵的心。把部队当“家”建,讲的是服务。领导干部应树立服务意识,率先垂范,严格遵守部队纪律,认真执行集体决议,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要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保障其合法权益,鼓励合理的建议,努力营造出思想上互相帮助、技术上互相学习、纪律上互相监督、生活上互相支持的“官兵四互关系”。
把部队当“家”建,要的是真诚。真正的“家”需要每一位成员的真心付出,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这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建设,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建设和提升。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赢得官兵的信任和支持,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在日常工作中,要关注官兵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及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此外,还要注重培养官兵的归属感和责任感,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教育训练,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既温馨又和谐的“家”。
把部队当“家”建,还要注重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制度是确保“家”稳定运行的基础,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因此,各级领导和机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每一项决策都能公开透明,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现象。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和有效的监督管理,为官兵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使他们能够安心服役,全身心投入到国防事业中去。
把部队当“家”建,更需要全体官兵的共同努力。每一位官兵都是这个“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的言行举止都会影响到整个集体的形象和发展。因此,每位官兵都应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始终保持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同时,还要积极参与到“家”的建设中来,为提高部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把部队当“家”建,不仅是对每一位官兵的基本要求,更是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途径。只有真正做到以“家”为本,才能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激发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部队各项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就。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携手并肩,共同谱写新时代人民军队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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