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护航脱贫攻坚、助力全面小康
201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脱贫、全面小康进入收官的关键之年。201x年某地区整体实现脱贫摘帽,为全面奔康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但目前全区仍有一些扫尾工作需继续奋力推进,特别是农村产业开发、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和土地增减挂钩等方面确实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下大力气加以整治。针对上述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绝不能作壁上观,要开展点球式督查、解剖式问责,不断夯实全面小康的纪律保障,为推进乡村振兴汇聚强大正能量。一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问责到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是各级党委、政府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头等大事,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担当。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任务之重,前所未有,责任之大,前所未有。所以,要明确责任主体,把脱贫执纪担子挑在肩上,把小康责任板子打在身上,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警醒的政治任务。区委某届某次、某次、某次全会遵照中央和省、市委总体要求,对本区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作出了系列部署,既明确了区委区政府、乡镇(城区街道)党委政府和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主体责任,又细化了乡镇主(分)管领导,部门主(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挂联督导单位领导,贫困村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这五类责任人员的具体职责,为纪检监察机关挺纪在前、问责到人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扶贫攻坚责任专项督查中,必须首先紧盯这“五类人员”,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问责,坚持问责到人。什么叫问责到人?就是哪级领导该负哪些责任、哪级干部该做哪些事情,级级明白,事事明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确保扶贫攻坚工作级级有人抓,事事有人做,使空谈误国、弄虚作假的没有市场。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确保问责到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时,必须聚焦关键环节,突出监督重点。一方面,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坚决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落地见效,防止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此外,还要关注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扶贫措施精准到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每一个贫困户身上。对于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扶贫工作务实高效。通过这些举措,真正实现问责到事,确保每一项扶贫工作的开展都有据可查、有责可追,从而推动扶贫攻坚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要加强作风建设,确保问责到位。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需要科学有效的政策支持,更需要一支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因此,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是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作风建设贯穿于扶贫攻坚全过程,坚决整治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一是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干部中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扶贫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二是要加强扶贫干部教育培训,通过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扶贫政策法规等,不断提升扶贫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他们能够胜任扶贫攻坚的各项任务。三是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在扶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形成正确的导向,激发广大扶贫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责有效。在扶贫攻坚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影响扶贫攻坚的整体效果。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实际出发,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一是要建立问题发现机制,通过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发现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要完善问题整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要强化问题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力、问题反复出现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扶贫攻坚工作中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从而推动扶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要强化舆论引导,确保问责有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一是要加强正面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扶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树立正确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扶贫攻坚的热情。二是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于社会上关于扶贫攻坚的各种疑问和误解,要主动发声、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广大群众参与扶贫攻坚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一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投入到扶贫攻坚工作中去,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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