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机关工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党课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建设与民族建设的领导核心,自诞生之日起,我们党始终致力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百年来,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在理论与实践中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进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进程中,形成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民族平等团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制度保障、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济基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等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202x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强调要“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下面,我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结合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程、基本经验和新时代进程,共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大家一起分享交流。
一、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演进历程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工作,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探索如何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纵观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探索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初步探索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初步探索阶段。党的二大开始使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提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明确了争取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主张。这一时期,党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了一系列革命活动,如建立少数民族抗日武装,开展土地改革,提高了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水平,为后来的民族团结奠定了基础。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中国是一个由多民族组成的国家”的观点,强调了民族团结对于中国革命的重要性。这些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民族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制度奠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开始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制度奠基阶段。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党根据我国国情和民族分布特点,借鉴国际经验,创造性地提出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不仅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而且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此外,党中央还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对口支援、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缩小了民族间的差距。这一时期的制度创新,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进入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全面发展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新时期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通过立法、政策调整等多种手段,不断深化民族团结教育,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新时代推进
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202x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强调要“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一重要论述,是对党的民族理论和实践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科学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民族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基本经验
中国共产党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指导当前和未来的民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起着决定性作用。只有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保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有效应对各种挑战,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政策措施,为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民族平等团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民族团结是民族平等的保障。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团结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制度保障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党根据我国国情和民族分布特点,创造性地提出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这一制度的确立,不仅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而且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民族团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帮助民族地区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济基础
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经济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帮助民族地区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要注重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
(五)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出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增强各民族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与措施
在新时代背景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提高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手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团结知识,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要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小培养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意识。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表彰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族团结事业。
(三)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帮助民族地区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要注重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
(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的重要途径,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鼓励和支持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增强各民族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通过举办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展示各民族的文化特色,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友谊。要加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
(五)加强民族团结法治建设
法治是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严格执行民族法律法规,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民族团结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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