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志与扶智结合 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二○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我国贫困人口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无劳动力的老弱病残人群,对这类贫困人群,只能给予政策扶持让他们彻底摆脱贫困;另一类是有劳动力,因为自身懒惰、缺乏技术等原因致贫的贫困人群,对这类贫困人群,除了采取常规的“开发式”、“输血式”、“造血式”扶贫措施之外,更为关键的是要为他们“扶志”和“扶智”。

  一、扶贫先扶志

  在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中,一部分是属于物质和精神双重贫困的深度贫困人口,他们普遍有如下两个特点:一是贫困认同。这部分深度贫困人口甚至连脱贫的愿望都没有,他们不是去分析贫困的主客观原因,不是去寻找脱贫的办法,而是把自己的贫困归结为“命”,把安于贫困称作“认命”,把改变“命运”寄托给“下辈子”。二是贫困依赖。这部分深度贫困人口即使有了一定脱贫条件,都没有很强的脱贫愿望,他们担心的是“失去”,不是失去“贫困”,而是担心失去扶持、失去关怀、失去送钱送物。他们把扶贫当作一种“待遇”,“等、靠、要”问题突出。扶志就是要把贫困农民自己主动脱贫的志气“扶”起来,把“内因”激活起来。

  (一)加强与贫困户的思想交流

  一是要加大对扶贫帮困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贫困户产生强烈的社会归属感、荣辱感、幸福感。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举办政策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向贫困户普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扶贫政策,帮助他们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程序,增强他们对政策的信任和支持。同时,通过讲述成功脱贫的典型案例,激发贫困户的斗志,让他们看到脱贫的可能性和希望。

  二是要经常性地与贫困户进行面对面的沟通,探讨人生价值和生命真谛,寻找贫困户自身的优势,助其摒弃悲观厌世的消极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基层干部和扶贫工作人员应定期走访贫困户,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在沟通过程中,不仅要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更要关注他们的心理状态,通过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克服消极情绪,激发内在动力。

  三就是要使贫困户清楚意识到外在的帮扶只是一时的,只有坚定的意志和持续的努力才能真正改变命运。为此,可以通过组织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活动,提高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贫困户参与村集体事务和社区活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让他们在实践中体会到自己的价值和作用,逐步摆脱依赖心理,形成自力更生的良好习惯。

  二、扶贫必扶智

  扶智是指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而技能培训则是提高贫困人口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扶贫工作中,必须将扶智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升贫困人口的综合素质。

  (一)加强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是扶智的基石。对于贫困地区的孩子来说,接受良好的基础教育是改变命运的重要途径。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改善贫困地区学校的办学条件,配备优质的师资力量,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的教育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确保他们不因家庭原因而辍学。

  (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对于已经成年的贫困人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他们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的重要手段。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设各类培训班,如农业技术、家政服务、电子商务、旅游服务等,帮助贫困人口掌握一技之长,增强他们的市场竞争力。此外,还可以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确保培训后的贫困人口能够顺利就业,实现稳定增收。

  (三)推广科技知识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是脱贫致富的重要武器。在贫困地区,推广适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技术,可以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因此,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定期组织专家下乡指导,解决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三、构建长效扶贫机制

  脱贫攻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确保扶贫成果的可持续性。这不仅包括政策层面的支持,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贫困地区的发展。

  (一)完善政策体系

  政策是扶贫工作的保障。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扶贫政策体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例如,对于无劳动力的老弱病残人群,可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对于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提供创业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他们自主创业,实现自我发展。

  (二)强化社会动员

  社会动员是扶贫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方面,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扶贫事业,通过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为贫困地区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扶贫工作的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更多人投身扶贫事业的热情。

  (三)推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延续和深化。要以脱贫攻坚为契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体而言,可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措施,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发展动力。同时,要注重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文化繁荣的有机统一,让贫困地区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四、总结

  脱贫攻坚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一环,也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在这一过程中,既要注重物质上的帮扶,更要重视精神上的引领,通过“扶志”和“扶智”,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掌握技能,最终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扶贫机制,确保扶贫成果的可持续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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