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难初探:以非机动车(二轮电动车)管理规定为例
摘要: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方式显现了多样性、便捷性、高效性的特点。越来越多的交通工具为消费者所选择,改变了以往单一依靠公共交通工具的被动局面,自行车、电动车、私家车、独轮车等出行工具在日常出行中随处可见,越来越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升发挥积极作用。本文以此为背景,阐述在交通工具多样化的背景下,法律在规范管理服务人民群众交通工具,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环境下遇到的问题,据此提出作者个人解决方案,以期法律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国家繁荣昌盛。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执行;执法分析;执法改善。
一、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非机动车的相关规定主要内容
(一)日常出行:1.不能载人载物;2.不得加装雨挡、风挡、保暖手套等;3.驾驶中驾乘人员均应当佩戴安全帽;4.不得驶入机动车道行驶,驾乘中不得拨打和接听电话;5.时速不能超过15千米。
(二)使用年限: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自购车之日起3年后强制报废。
二、当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非机动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日常执法活动中的选择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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