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长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动员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重要意义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广大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日益增长,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中医药在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养生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能够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中医药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同时,通过创建活动,可以有效促进中医药文化的普及和传播,提高全社会对中医药的认识和认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各项工作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我们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管理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与卫生健康、教育、文化、科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将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文化传播等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事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医药产业,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类政策资源,为创建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县级中医院要发挥龙头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中医科,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服务。村卫生室要配备中医适宜技术,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提高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应用水平。要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管,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要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要积极引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要建立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完善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中医药人才。要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名老中医带徒授业,传承中医药学术经验。要支持中医药院校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教学基地,培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五)推动科研创新,增强中医药核心竞争力。要加大对中医药科研的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科研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和成果推广。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组建中医药科研团队,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临床应用、新药研发等领域的研究。要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快中医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提高中医药产业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要加强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中医药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六)弘扬中医药文化,扩大中医药影响力。中医药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广泛的社会影响。要加强对中医药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挖掘整理中医药古籍文献,抢救性保护濒临失传的中医药技术和方法。要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中医药文化节、中医药知识竞赛、中医药科普讲座等形式,普及中医药知识,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要在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扩大中医药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三、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取得实效
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要建立创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建立创建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创建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处理,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要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问,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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